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刘敏实习记者宋晨济南报道 上海一退休老人章先生陷入保险连环套,被诱导贷款370万元买保险事件引发行业关注和社会热议。人身保险业务存在的销售乱象,导致了客户投诉率高、险企恶性竞争、行业口碑不佳等问题。 近日,银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销售流程,长险销售前评估、4种情形下建议终止投保行为的实施将一定程度规避销售乱象,保障消费者权益。 长险销售前对投保人进行评估 为保障保险产品与消费者的需求相匹配,《征求意见稿》提出销售适当性管理,强调消费者购买长期人身保险时,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在投保前,开展投保人保险需求分析、风险承受能力与缴费能力评估,依据分析和评估结果推介与之相适合的保险产品,使产品与客户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缴费能力相匹配。 新规施行后,保险销售人员应在产品销售前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面临的主要风险、已有保险保障情况等分析投保人保险需求;根据投保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风险水平、投保人自身情况等评估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根据投保人职业、个人及家庭财务状况等评估投保人持续缴费能力。 4种情形建议终止投保行为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消费者与保险产品不具备适当性时的终止投保标准。存在以下4类情形的,应当建议投保人终止投保:一是投保人投保趸缴长期人身保险产品,支付人身保险保费超过其家庭年收入5倍的;二是投保人投保期缴长期人身保险产品,包括拟投保产品在内,每年支付人身保险保费的总额超过其家庭年收入50的;三是投保人投保时年龄超过60岁,投保投资连结型及变额年金保险的;四是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投保人不接受终止投保建议,要在取得投保人确认的投保声明后,方可承保。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销售产品时应向投保人提供产品说明书和投保建议书,投保建议书应包含该投保方案的投保提示、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缴费方式及金额、理赔流程等。投保前交投保人签字或盖章。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时同样适用。 业内人士表示,关于这两项内容,很多保险公司已经有类似的做法,这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使其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建立一套覆盖销售前、中、后各环节的全链条管理标准,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