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升化妆品雷霆行动全省药监系统在行动(二)
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打击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针对《问政山东》曝光的化妆品包装无标签、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销售过期化妆品等问题,4月16日,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迅速部署,立即行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整治。
青岛市
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对辖区客流量大的商场超市和网络平台排行榜热评的美容美发机构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检了烫发产品、儿童化妆品和面膜产品。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6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363家(次),立案3起。同时,结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制定了《市北区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记录表》,进一步规范检查流程。加大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力度,印制《山东省化妆品经营十不准》和《致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告知书》,在化妆品经营场所广泛张贴1200余份,指导经营者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城阳区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化妆品流通环节法规宣传和规范经营的通知》,组织科、所、队联动,各自分工开展辖区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重点对《问政山东》曝光的化妆品无标签、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销售过期化妆品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开展多样化、多点位的宣贯,发放《化妆品规范经营明白纸》、张贴《化妆品经营十不准》,面对面向化妆品经营单位科普新修订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让经营者学法懂法,推动守法经营。自化妆品雷霆行动启动以来,共排查化妆品经营单位201家,查处违法经营过期化妆品案件2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淄博市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经营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对淄博小义乌商品城、王府井广场等化妆品经营单位集中的区域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约谈市场主办方,督促其承担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协调社区网格员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巡街摸排,更新监管信息台账。分批组织化妆品经营业户集中进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印发并张贴《山东省化妆品经营十不准》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告知书》宣传材料452份。以点带面,严厉打击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化妆品包装无标签、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和销售超过有效期限的化妆品等问题,形成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摸排化妆品经营单位445家,出动执法人员1023人(次),立案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