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前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风华高科(000636)去年以来陆续遭到投资者起诉索赔权。3月23日,根据公司最新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目前已收到309名投资者起诉,涉诉金额达23464。19万元。《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部分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此前的一审公司被判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019年11月22日,风华高科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监管局查明:一、风华高科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61921185。13元,占2016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0。21,占风华高科2016年年报的比例为33。05;二、风华高科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当时,广东监管局决定:责令风华高科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李泽中等26人分别给予警告和320万元不等罚款。基于这一处罚,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参与由易索赔栏目组织的索赔,并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自2020年以来,公司陆续收到法院送达的投资者诉风华高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民事起诉状》。2020年7月,广州市中院对何宇等28名投资者诉风华高科证券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风华高科应向原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合计金额为8855。55万元。根据法院判决,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期间买入风华高科,并在2018年8月7日收盘仍有持股而浮亏的投资者正在对公司进行诉讼索赔活动可以获赔。之后,风华高科开始上诉,但一审法院并未暂停其余同类案件的判决。 年度报告显示,已有178名投资者案件一审已经判决,其中96名投资者诉风华高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二审已经开庭。据了解,在二审庭审中,风华高科对广州市中院认定的本案的揭露日、本案中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和投资者损失与风华高科的虚假陈述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都提出了异议。风华高科坚持自己一审的主要观点,认为本案的揭露日为2018年4月28日。截至2020年年度报告日,公司已根据投资者诉讼一审判决情况及诉讼进展情况计提了228980868。75元预计负债,但由于投资者索赔的诉讼时效期间尚未结束,公司表示暂无法预计未来可能产生的投资者诉讼支出金额。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向好,毛利率显著提升,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59亿元,同比增长5。86;营业收入约为43。32亿元,同比增长31。54;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4元,同比增长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