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然而,现如今我国仍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 据相关数据表明,中国0。06的富人有31的财富,1。9的中产有51。12的财富,占人数最多98的普通人仅掌握了17。85的财富。这说明一方面,有钱人跟穷人贫富差距这几年在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还可以看出,富人甚至进一步压缩了中产阶级的社会资源。 而近日中央财经委会议强调了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等相关政策,其中提到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同时,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要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远景目标,从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所涉及的税种来看,个人所得税作为再分配性质的税种,或将成为税种改革的重点及具体税种改革的重点。 目前当前我国税制结构中,以所得税等代表的直接税占比低,而以增值税、消费税为代表的间接税占比仍然较高。直接税一般是对所得及财富进行征税,因而被认为在调整收入分配方面更为直接。 从税收的收入分配效应来看,直接税的收入分配效应较大,特别是个人所得税。而我国目前企业所得税占比较高,个人所得税种占税收收入比重仅7。5,相对较低。 2019年实施的个税改革,首次引入了综合所得税制,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将综合所得起征点设为5000元每月,扩大中低收入者个税税率级距,并引入子女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明显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税负,强化了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据悉,十四五时期将适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法,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体系。 因而,未来改革不再只是简单提高起征点,未来改革后低收入者基本不用交个税。而且可能进一步降低劳动所得税负,平衡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税负。 共同富裕不是简单地向高福利看齐,而是要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与此同时避免养懒人。这样一来,目前劳动所得最高45边际税率设置过高,适用这档税率多为科技人才、专业人士等。促进共同富裕还需要靠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因此未来可能会适当降低个税最高边际税率,更好地鼓励人才创新。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也将进一步完善,这有利于降低老百姓负担,比如国家已经明确研究推进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虽然个税改革是对收入分配做了调整,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为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但是很多人对于过高收入表示了困惑,哪些人算是高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标准:低收入群体是指调查对象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群体;中等收入群体是指月收入在20005000元;较高收入群体是指月收入在500010000元;高收入群体是指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上。不过,这个标准不是一概而论,一线打工人和四五线打工人的标准还都不一样。拆迁户收租转账或者现金收租,月入为0,资产千万的人还处于失业状态,也定不了标准。 因此,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