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要变天?怎么变?8月25日,有消息称中农工建交邮储6大国有银行被召集开会,议题与理财产品有关,监管要求从9月1日起,6大行的理财产品将换一种估值方法,从之前的摊余成本法过渡到市值法。虽然6大行谁也没对该消息予以确认,不过从近三年资管新规给出的过渡期限来看,理财变天是迟早的事。 那么资管新规到底是怎么要求的呢?这一变化对普通客户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首先,资管新规的来龙去脉 资管新规这个词已经不新鲜了,2018年4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等4部门联合下发了资产管理指导意见,业内称之为资管新规。 具体到银行理财领域,资管新规到底规定了个什么事呢?简单地说就是银行理财不允许承诺保本了,即打破刚性兑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去银行买理财,大堂经理往往会承诺保本,收益率也是固定的,在很多人眼里,银行理财与存款没有什么区别,都保本,而且利息还比存款高。 新规虽然发布了,但市场上存量的保本理财产品还有几十万亿,如此庞大的规模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整改完毕的。于是,监管部门设置了2年的过渡期,即要求各大银行在2020年年底之前仍然可以发行保本理财产品,同时对存量保本理财产品进行整改,到2020年年底之后就不再允许发行保本理财产品了。 按说2020年12月31日是最后期限,但考虑到银行需要时间进一步提升新产品投研和创新能力,于是监管部门再次将过渡期延长一年,即延长到2021年12月31日。 距离最后期限还有4个月的时间,银行还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整改和产品创新,但风云突变,25日监管约谈6大行,约谈内容就是我们前文所说的改变理财产品的估值方法,说白了就是不能承诺理财产品保本了。 那么估值方法的改变为何就会导致不保本呢?对理财客户又有哪些影响呢?从摊余成本法到市值法: 之前的理财产品为什么保本? 之所以保本,是因为长期以来银行对产品的收益计算采用的是摊余成本法:我们都知道,理财产品是有期限的,比如1年期、3年期,最终总收益可以通过之前的案例大体计算出来,比如100亿规模的某理财产品用于某房产开发项目,预计1年后的总收益是10亿元,那么该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是10,某理财客户认购了100万元,1年后的收益就是10万元。 摊余成本法的特点是把计算收益的时间期限拉长了,得出的收益率是平均收益率,所以敢承诺保本,但摊余成本法用于理财产品真的科学吗?其实并不科学: 我们都知道,凡是理财产品,底部都挂钩一个项目,这类项目可以是权益类的投资,比如将汇集起来的资金交给基金公司或机构,用于购买基金、炒股、进行股权投资等等;也可以用于实体经济投资,比如投资房产开发项目、投资能源项目等等。 无论是用于金融产品的投资还是用于实体经济的投资,都会存在一个问题:总市值是随时变动的,今天可能盈利、明天可能亏损,谁能保证投资期限结束后一定是盈利的?总市值一定是大于投资前的总市值?所以摊余成本法并不适合对理财产品进行估值,特别是不适合风险等级高的理财产品。 在此大背景下,市值法就应运而生了,市值法与摊余成本法最大的区别就是缩短评估周期,每天都对总市值进行评估,有点类似于我们购买的基金产品,今天亏、明天赚是常有的事。目的就是让客户随时可以看到市值变化,提高风险意识,对盈亏有一个基本的概念,而不是通过拉长评估期限的方式消除或弱化客户的担心。 可以这么说,之前摊余成本法有意掩盖了理财的风险,实际上总市值是在不断变化的,某一天可能亏损率达到10、20了,但银行不披露,客户也看不见,看见的只是最终结果;而现在的市值法是按天披露市值,盈利就是盈利、亏损就是亏损。从这一变化来看,之前的银行理财产品类似于银行存款,而之后的理财产品就有点类似于公募基金了。 至于以后理财产品怎么买?需要注意什么?这个问题,首先当然是把风险性考虑在第一位,不喜好风险的朋友买一些底部挂钩债券、银行存款、低风险金融衍生品的产品就可以了;对于某些风险较大的产品,比如挂钩房产、过剩产能项目的产品,除非你追求的是高收益,否则真的没有碰的必要。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从保本到不保本是客户吃亏了,实际上监管这么做是有其道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揭示风险,否则几十万亿元的理财产品暴雷,那么受伤害的就不是一个人两个人了。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监管约谈六大行,以后银行理财要怎么买? 资管新规过渡期到2021年年底就结束了,银行业的理财产品也将迎来考验。那些存量的保本理财是否已经全部出清?新增的理财产品是不是真的净值型产品?这些都是监管部门,接下来要重点关注的地方。 为了做好资管新规的落地实施工作,近日有消息说,监管部门召集六大国有银行开会,就存量理财产品整改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 大概要求是到2021年末,不得再存续或新发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除严格按照现行监管规定使用摊余成本计量外,理财产品从2021年9月1日之后新增的直接和间接投资的资产,均应优先使用市值法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暂不允许对除未上市企业股权外的资产采用成本法估值。 从这些要求来看,这些国有银行存量保本理财产品还是存在较大的出清压力。估值方法的转化也会影响到理财产品的销售。 不过从这件事情上来看,监管部门对于银行业理财产品的整改情况,开始了一定的验收检查工作。 事实上,就在7月份的时候,就有一家银行,因为理财产品的估值方法不合理而受到了银保监会的处罚。 那么资管新规落地之后,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和以前相比,是增大了还是减小了?净值型理财产品能不能买?该如何买? 很多人比较关心这个问题。准确的说,净值型的理财产品的风险比以前减小了。也许有人会说,以前是没有风险的,是保本保息的。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银行理财产品无论任何时候都是有风险的,只是在监管方面要求打破刚性兑付之前,这部分风险由银行承接了而已。 对于个人来说,表面上看,是没有风险的,但是银行却因此积聚了巨大的风险,而这些风险最终还是给传导给个人消费者,而到了那个时候,所承担的风险就更加大了。 现在银行理财产品回归了本源,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大大减少了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 另外,现在理财产品都是有专业化的队伍在管理,他们所设计的理财产品更加科学合理,也更加安全。 理财产品的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增加了中长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比例,让银行理财产品和所投资的底层资产的期限相匹配,这样风险也就降低了很多。增大权益类理财产品的发行比例,提高理财产品的收益。 所以,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风险降低之后,来的人比以前更加多了。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2021年上半年理财报告相关数据表明,截至2021年6月底,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数量高达6137。73万个,比年初增长了47。45,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7。71,累计为客户创造了4137。51亿元收益。 即便如此,我们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时候,不能像以前那样闭着眼睛买了,要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对应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从而降低风险。 短期内不影响我们。这次的监管约谈六大银行主要集中的影响就是银行理财估值的改变,其实最终的目的就有一个那就是银行理财产品未来将不会承诺保本。 其实即便是现在的银行理财产品,我们能够看到95以上的理财产品都是属于净值型理财产品,本身就是不保本不保息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它的特点就是收益率具有一定的波动性,所以我们能够看到银行理财产品给出的都是一个预估的收益率。 比如年化率收益根据之前的时间经验特点,预估能够给到4左右,但是最终你持有一年以后才能够最终计算得出是否高于4或者是低于4,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收益率具有一定的波动性,也就是净值型理财收益产品的特点,本质上净值型理财产品,它也是不能够保证本金的安全的。 那么我们普通投资者目前应该如何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第一个就是根据自己的时间周期去选择不同的银行类别。一般而言是三个月起步,180天到270天左右的银行理财产品,是最多的一年,以上的理财产品是很少见的,但是一年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也是有的。 第二个就是净值收益率基本上要符合市场的平均收益率不能高于太多。目前的市场平均理财收益率基本上是在34。5左右的,很多朋友购买理财产品时喜欢按照收益率来选择。因为收益率越高意味着市场风险越大。 第三个就是银行理财产品是有一个风险标注等级的,一般是分为4级以R开头,在银行理财说明书上都有明确的标注。建议购买的时候选择三级以下的,一级二级优先。按照这三点来综合选择符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最近,银保监会召集国有六大行开会,越来越多的消息披露出来,这对于我们购买理财产有啥影响吗? 01开会说了啥? 这次监管层开会,主要是对国有大行提出了两点要求: 2021年底以后,不得再存续或新发摊余成本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9月1日以后,理财产品新增的直接和间接投资,都应优先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已使用成本法估值的存量资产,应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 上述要求很多人不理解,事实上挺简单的,就是深化对于理财净值化的改革。 从2018年资管新规开始,监管层就要求投资人对理财产品自负盈亏,不允许银行承诺理财保本,这次会议就是对这个要求的再深化。 如此,我们就能理解要求中的难懂词汇,例如,摊余成本计量。这个计量方法就是银行表面应付资管新规,实际暗自操作让理财产品接近保本的一种计量方法,以后,不允许使用了。 02会议对咱普通人买理财有什么影响? 第一,理财产品净值波动会加大。采用了符合规定的计量方法(公允价值定价)之后,理财产品的波动水平必然加大,甚至说,银行理财产品也可能会亏损,也可能破净,大家要做好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准备。 第二,净值型理财产品将成绝对主流。截至2021年6月底,净值型理财产品余额达到20。39万亿,占全部非保本理财的79。03,在可见未来,这个比例还会进一步提高。 第三,公募基金可能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以往大家购买理财,图的就是保本保息,固定收益,但是现在,打破刚兑已经成为主流,于是,越来越多人会直接选择投资公募基金。 看看数据,2018年底公募基金规模13。03万亿,然而截止2021年6月底,公募基金规模已达23。03万亿。 未来,你会怎么选择呢?理财还是基金? 你好,这次监管严格限制银行理财用成本法估值,应该优先使用市值法,怎么理解呢?银行理财,大部分投向是标准化债券。 而成本法,是根据买入的折价溢价情况,把债券票息均摊到每一天,这样看起来净值是很稳、几乎没啥变化,每天都在涨,给人一种银行理财很安全的感觉,可以无脑买。除非到期时,债券违约了,当然,银行也有办法处理。可市值法是根据债券每天的交易价格,计算收益,波动就会更明显,你看一个银行理财,天天在跌,你估计就不敢买了。可是透明化、标准化、盈亏自负,这是监管在推动的方向。一、接下来,我再做个详细的解说: 首先我们要理解一个问题,就是监管所称的成本法估值的定义。即所谓购入资产记账时采用摊余成本法,其是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计入资产,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采用这个估值方法的优点主要就在于可以很好地回避市场波动的干扰,防止净值的大幅波动。 在2018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规定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1、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2、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可见,目标摊余成本法,目前多在货币基金和定期开放银行理财或债基中被采用。这些算是理财新规下仍然基本属于保本的产品。 现有银行理财投资的资产中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主要是四类底层资产:私募债、ABS、银行二级资本债和银行永续债。因为这些资产相对特殊,可以不根据市值计入净值,银行的做法就是通过多个定期开放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于同一信托计划,然后该信托再去投资私募债、ABS、银行二级资本债、银行永续债等。这样可以形成一个非标资产池,通过这样的操作就可以大大减少资产价格波动对于银行理财净值的影响,也有利于银行在不同产品、不同时期之间平滑收益。 二、未来它对银行理财产品会有哪些影响呢? 随着未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逐步退出,净值化银行理财的波动会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而加大,如果后续债券市场出现大跌,后续理财短期负收益也是有可能出现的。对于投资者都是偏向要求保本的银行理财,因此很可能会流失一大部分长期稳定的投资资金,后续理财市场的规模增速可能会逐渐放缓甚至不排除可能出现存量规模负增长的情况。 个人认为最符合自然规律的银行理财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存定期吃利息,还有一种文章最后讲。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银行行长亲自打电话给我说,你存在我们银行那几个亿快放不下了,你快拿走吧,实在不行你先把利息拿走。于是我开着我的劳斯莱斯幻影,揣一个马夹袋去了银行。 我实在编不下去了,但是我还是非常严肃认真的告诉你,只有两种理财方式才对得起你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第一种是存在银行定期吃利息,这种方式虽然获益不多,但是绝对无风险,毕竟老百姓有点钱不容易,四平八稳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要尽量将风险最小化。国有银行有强大的祖国撑腰,安全性绝对保证。 普通人理财的第二种方法是用掉。所谓吃光用光,身体健康。把白花花的银子转化为身上白花花的肉小偷偷不走,强盗抢不去。我不是调侃你,我是认真的,这是一种生活态度,挣钱为什么?为了看理财帐户上那个数字一点点变大,却整天劳心劳力,最后累出病来,人没了,钱还没有用完,是人间最大悲剧啊。挣钱的目的就是对自已好一点,吃好点,睡好点,驾鹤西去那天,至少还能比别人多烧几两灰。 好了,我编不下去了,我还得去看看信用卡这个月欠了多少呢 监管约谈六大行是因为他们发行的部分理财产品没有完全符合今年年底必须全年落实的资管新规。先来说说新的资管规定中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几条重要改变。 打破刚性兑付,再无保本保息之说 曾经发行的理财产品中存在保本保息的说法,特别是六大行发行发行的风险等级为r1的理财产品,就算不保息,至少也是保本的。 不过,保本的描述其实本身就存在问题。理财产品不是存款,它所投资的底层资产中或多或少会接触到一些权益类以及债权类投资,比如股票、债券等。虽然占比非常小,但这些投资工具的价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有升有降,确实不能用保证二字来表述。 其实以前发行的部分理财产品存在银行拿钱贴补的情况。有些投资发生了问题,银行为了保住信誉就拿其他地方赚来的钱贴补入亏损的理财产品中以实现保本保息你承诺,这也叫做刚性兑付。 资管新规不允许再这么做了,未来的银行理财产品到底是赚钱还是亏钱完全看银行的操作水平,亏了就体现在支付给购买人的本息上,不能拿其他地方的钱补亏。 银行必须设立理财子公司,本行只能代销理财产品 以前发行理财产品的均为银行本身,但银行只是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做的是存贷款业务,直接替人投资理财不符合法律规定。于是资管新规要求银行不能直接发行理财产品,必须成立理财子公司发行,银行只是作为代理销售机构帮助子公司出售他们发行的理财产品。 什么意思呢?假如大量理财产品出现了问题导致发行方(几乎不太可能发生)发生了财务困难,对外债务高企。原来的模式下由于发行方为银行,故要承担清偿责任。理财子公司成立后一切责任由发行方自己承担,也就是银行本行不会再承担连带责任进行兜底。 调整理财产品价值计算方法 如果说以上两点资管新规是包括六大行在内的大部分银行已经做到的话,这条则是本次约谈的重点,因为大部分都没做到。 理财产品原本是按照摊余成本法计量,未来得采用市值法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这个讲起来比较专业,我给大家举个例子。 银行定期存款是按照摊余成本法计量的。所谓摊余成本是指计算金融工具的价值时按照本金加未来产生的利息来计算的。比如,某人存了10万元一年定期存款,年利率为2,那么按照摊余成本计量的该存款一个月后的价值为本金和一个月产生的利息;二个月后的价值为本金加两个月产生的利息,以此类推呈等比例上升状态。 用摊余成本法计量是不考虑市场因素的,不管外面怎么变我只按照到期应该给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计算价值。 市值法则不同,得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的变化来计量金融工具的价值。比如上市公司的股价就是典型的市值法。不管公司本身业绩如何、分不分红,股价就是市场价、就是公允价值。股价为多少股票的价值就是多少。 市值法的结果是金融工具到底值多少钱没有规律,完全和市场有关,就像股票价格一样每一秒都在变化且变化方向完全不同。 理财产品要从摊余成本法改为用市值法计量,这会是的理财产品每日体现的净值发生非常大的改变。大家可以简单理解为原来是按照存款模式计价,未来按照股票模式计价。当然变化幅度和股票无法相提并论。 资管规定全部落实到位后会让一部分质量差的理财产品现出原型,投资者要有火眼金睛,识别这些不良产品。 不过,大家也不要过分担心,市场上95以上的理财产品不会因为上述三条的变化从稳定收益投资工具变成暴雷产品的,尤其是六大行本身就对产品的风险控制做得很到位。 以上答复希望对你有用,欢迎关注、点赞王五说财您的支持是对原创最好的鼓励! 银行理财产品不会保本保收益了,这也是大势所趋。老百姓理财会越来越难需要不断学习增长自己的理财能力,目前的银行理财收益可用大额存单和基金组合的形式结合达成:六成大额存单保证基本收益稳定,四成股票或混合类基金保证超额收益(持有三年)。 今后银行理财要关注三点,关注消息、认清收益与风险、做好过渡措施。 1。及时关注官方消息,透析政策 国家监管部门约谈六大行,肯定是提出了将来的监管的一个方向。接下来,就需要看六大行如何响应。作为普通大众,需要时时关注官方消息。一是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官方渠道的消息;二是自己有投资的银行推送的各种消息及网站通知公告。只有及时关注政策导向,才好指导下一步的行动。 2。认清收益与风险是对等的 搞投资的人,都知道收益与风险是对等的。你追求高收益,就得承受高风险。如果哪个人和你说,这收益很高,但没风险,那你看中他的高利息,他看中你的本金。 银行理财,风险等级一般介于股票、基金与定期存款之间,很多人购买,都是看中了银行这个主体,认为银行有钱,不会亏本。但其实是有误解的,有的推销理财产品的虽然在银行营业厅,穿着也和银行基本类似,但实际上,他们不是银行的人,有不少这样的案例,上当受骗了。还有不少人看中银行理财的保本收益。将来,这些保本收益已经不存在了。 3。应该会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来过渡 现在虽然约谈了,但本着契约精神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应该会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式来进行多度。比如之前在某宝、某东上购买的银行存款产品,已经买了的,继续持有,按照原有的阶梯定价,没有买的,就买不到了。同样,其他的银行理财也应该会采用类似的办法。大家不要担心。 理财产品这种东西最好就不要买,理财这东西和保险差不多,银行给你推荐理财产品的时候也和卖保险的和你推销保险的时候差不多。 只和你说好处,不和你说坏处,只会告诉你收益多么的高,但是理财产品的收益是有波动的,这一点和定期存款不一样。理财产品好的情况下可能收益非常的高,但是不好的情况下可能没有收益甚至赔本。 就是说理财产品是有风险的,对于像我这种普通老百姓来说,一年到头能攒下的钱有限。我宁可把攒下来的钱存个定期存款,有需要的时候就取出来,没需要的时候就在那放着。 定期存款三年的年利率一般也就3。3左右,三年的收益在10左右,也就是说存10万块钱三年定期,三年之后可以取出来11万左右。这收益虽然不高,但是胜在稳定! 至于理财这种东西,普通人还是远离吧!反正我是不想碰!和保险一样,买的时候说的可好了,实际上不一定咋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