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的这本书名字叫做《烟火漫卷》,其实早在工作的时候我就准备拆开这本书了,但是翻开了之后发现这本书不太好读,便搁置了。今日读完这本书,发现人的第一感觉果然都是对的,我当时读不下去的书,虽然读完了,但感觉也不过如此,虽然书本是写东北的,但是这本书没有一点点的东北大碴子味儿,就?还不如我去吃个东北大炖菜有东北味儿呢! 不管怎么说,书本第一句还是很不错的无论冬夏,为哈尔滨这座城破晓的,不是日头,而是大地卑微的生灵。 书本里面有黄娥,有刘建国,有翁子安等等人物,我走过这些人物的生命,虽然他们有了肉体,但是还没有骨血,我觉得他们浮于表面,我抓不住。 历遍晨曦与朝暮,历遍阴晴风雨 感觉这本书一直试图把我们拉到属于东北的严寒之中,但是这本书始终让我们深处春风之中,深处芦苇荡之中,真的实在是搞不懂。小说是以爱心救护车司机刘建国为中心展开的故事,刘建国并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物,他为了寻找自己的好朋友被自己弄丢的儿子,寻找了一辈子结果又得到了什么呢? 而另一边,被偷走的孩子,茁壮成长着。 Part01。 刘建国:多少年来我苦心孤诣历经磨难 刘建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物,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回到城里面了,结果一不小心弄丢了别人的孩子。爱情没了也就算了,从此人生也一落千丈;就像是刘建国曾经爱着那样一个女孩子,结果这个女孩子,最终也越走越远,过得越来越好一样,刘建国悔不当初,但是这两件事情都没有得到解决。 刘建国的这个孩子,丢得很有戏剧性。因为丢孩子这种事情,其实很常见,但是呢!!!这个孩子明明绑在自己的背上再被偷走的,除非是团伙作案,要不然的话,就不会说抱走得这么顺利了,这从一开始就有问题。 另外,刘建国说当时看着这个人就有点问题,鬼鬼祟祟的,那最后你孩子的包被还让这个人整理吗?要是我,我宁愿行李不要了,我也得自己抱着孩子呀,这个孩子丢的居然不是团伙作案,有意思有意思,这只能说是命运无常了。 多少年来,刘建国一直因为弄丢了孩子而郁郁寡欢,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很不开心,我看到刘建国不开心的时候,因为几十年寻找铜锤的下落而垂垂老矣的时候,就觉得生命无常,生活无常,人活着真的是难上加难,何况刘建国一辈子也没有享受过天伦之乐。 但是,刘建国值得。人生在世,气节必须要有,而且一定一定要有。 Part02。 黄娥:我原本以为这是个农村妇女呢! 就?怎么说呢?作者书写黄娥的笔法,在我的脑海之中呈现出来的一个形象是一个膀大腰圆,咋咋呼呼的主,好在能做得一手好饭菜,模样最起码也得是个中年妇女吧。但是接着看的时候,就觉得作者给黄娥的定位是一个大美女啊,而且吃苦耐劳,体贴别人。 这本书就很魔性。 不知道为什么黄娥最终会接受翁子安,也不知道黄娥怎么会喜欢跟别的男人睡的同时又完完全全放弃了翁子安,人生在世,果然这就是一场劫难吧。而且整本书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言,逻辑堆砌得不合理,描述的语言也一般般,读完之后内心深处没有一点点荡漾。 我们需要的书,应该是一本能击破我们心中冰海的利斧。 就,祈祷读到更加好的书本。我走过这本书,走过的好词好句 1。紧随着批发蔬菜者步伐的,是经营早点的人。 2。他说要尽快结婚生子,他跟着刘建国跑车,最羡慕那些临终的人,能牵着自己孩子的手,慢慢闭上眼睛。 3。黄娥看了一眼圣母玛利亚和耶稣,说这个当妈的真粗心,自己捂得那么严实,却让孩子光着屁股,露着肚脐,给他戴个肚兜也好呀。 4。生病之后才知道知识是有重量的,他晚上疼的睡不着时,会读读书,可是他力气小到举本书,胳膊都酸,每翻动一下书页,就跟做苦力一样。刘建国听后忍着泪,说大哥你想看哪本书告诉我,我给他一页页拆下来,按照页码顺序摞在一起,这样你看时拿着纸片,看一页丢一页,就不会那么累了。 最后一句实在是震惊,整本书最震惊的了,爱了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