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内最大罚单!牛散控制71个账户操纵4股,5个月暴赚2。2亿!还辩称文化程度不高求减轻处罚) 证监会近日公布了行政处罚书显示,51岁的牛散潘日忠通过控制71个证券账户操纵4只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23亿元,并处以相同金额罚款,共计罚没4。46亿元,这一案件创出了2021年证监会对个人操纵市场行为的罚没金额纪录。 截至目前,证监会年内共计发出了约10张针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罚单,其中4张罚单的罚没金额超过1亿元。证监会对操纵市场案件持续高压监管。 牛散被罚没4。46亿元 潘日忠出生于1970年,居住地为山东省莱阳市。据证监会披露,为实施操纵行为,潘日忠自行借入部分证券账户,并通过配资中介董某、王某明配资借入部分证券账户,共控制并使用戴某芳等71个证券账户。其中,操纵天铁股份使用31个账户,操纵嘉澳环保使用32个账户,操纵鼎捷软件使用42个账户,操纵瑞普生物使用49个账户来实施股票操纵。 具体来看: 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3月1日,控制使用31个账户,操纵天铁股份盈利0。3745亿元; 2019年1月14日至2月15日,控制使用32个账户,操纵嘉澳环保盈利0。336亿元; 2019年3月14日至4月15日,控制使用42个账户,操纵鼎捷软件盈利1。328亿元; 2019年4月1日至5月22日,控制使用49个账户,操纵瑞普生物盈利0。194亿元。 以上操纵行为,潘日忠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多种手段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例如,2019年1月14日至2月15日,潘日忠控制使用32个账户,采用多种手段影响嘉澳环保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中1月14日至2月12日(共计17个交易日)系建仓拉抬阶段,2月13日至2月15日(共计3个交易日)系出货阶段,也就是在这短短3个交易日内,潘日忠账户组持有嘉澳环保数量就从占全部流通股比例的13。54下降为0。期间,嘉澳环保股价从35。37元股下跌至31。30元股,跌幅为11。51,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上涨0。39,偏离11。9个百分点。 潘日忠操纵其他三只股票的手法与嘉澳环保类似。经证监会统计,有14个交易日存在对倒行为。2019年4月12日,账户组对倒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最高达到10。80。 证监会认为,潘日忠的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听证会上辩称:文化程度不高 在听证过程中,潘日忠及其代理人提出: 第一,潘日忠不具有操纵证券市场的故意。潘日忠文化程度不高,对证券交易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对涉案股票的交易方式不清楚。 第二,潘日忠实际获利远低于事先告知书所认定的金额。事先告知书认定的违法所得金额没有扣除配资利息、交易成本以及潘日忠在其他股票上的亏损。 第三,潘日忠系初犯且事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依法应减轻处罚。潘日忠通过此次行为,切实受到了教育,愿意努力筹资退还获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请求对其减轻处罚。 第四,事先告知书所拟定的处罚金额过高,将严重影响潘日忠的生活以及公司、投资项目的运营。综上。当事人请求减轻处罚,只罚没违法所得。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 第一,当事人具有操纵市场的主观意图。潘日忠为实施操纵行为,通过自行借入或者配资中介借入证券账户,共控制并使用71个证券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利用连续交易、对倒等手段影响天铁股份嘉澳环保鼎捷软件瑞普生物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足以认定潘日忠具有操纵上述四只股票的故意。当事人作为市场主体,知法、守法是基本要求;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不能因其不懂法、不知法而免责。潘日忠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对法律法规不了解、对交易行为性质不清楚,不构成免责理由。 第二,本案违法所得计算正确。违法所得是指当事人实施操纵行为而获取的全部收益,本案计算的违法所得已经扣除相关交易税费,潘日忠及其代理人提出的违法所得应扣除配资成本没有法律依据。 第三,本案不存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我会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时已充分考虑客观违法事实、当事人主观恶性和配合程度等主客观因素,量罚适当。 证监会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证监会决定对潘日忠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23272994。82元,并处以223272994。82元罚款。 2021年以来,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依然为证监会罚单的大单高发区,除了潘日忠案意外,张飞、张雄操纵弘宇股份案,高宗一操纵百合花案以及高鹏操纵福建金森案,三个案件的当事人被罚没金额在1。1亿元1。3亿元之间。另外,陈韶隽、黄智俊操纵恒久科技案,被罚没金额超9400万元;陈建铭、谢晶、胡侃操纵中昌数据案,被罚没金额超3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