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产经》郭师绪 2020年12月30日,因双十一期间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唯品会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处以50万元的罚款,一同被罚的还有京东和天猫两大电商平台。当时,唯品会回应称,已收到行政处罚通知,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2021年1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公告称,根据举报,依法对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调查。不过才短短数十天,唯品会便再度被立案调查,成为新年反垄断第一弹。 被同行举报二选一 作为电商巨头之一,唯品会此番被调查,外界普遍猜测与几个月前的二选一事件有关。 2020年9月3日,唯品会被爱库存实名举报强制要求商家二选一,涉及商家多达400余家。此次事件对唯品会影响极大。对此,唯品会第一时间进行回应,否认了二选一事件。 爱库存是一家创立于2017年9月的电商企业,在2020年8月升级为梦响集团。在最近两年里,主打清库存的爱库存通过帮助解决企业库存而迅速发展,据爱统计官方统计,目前有一万多家品牌商入驻,销售商品超过2。5亿件。 公司在成立的第一年,便在A轮融资中得到了钟鼎资本的1亿元人民币的支持。并在2018年和2020年,相继完成B轮、B轮以及C轮融资,并且在升级为梦响集团后,线下产品和平台包括了响店、爱库存、爱豆学堂等。 据爱库存表示,在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爱库存平台上有500多商家和7000多场活动受到了二选一事件的影响,成交金额损失超过20亿元人民币。 对于爱库存二选一的指控,唯品会以该消息不实来回应。 对于唯品会的回应,爱库存当然不会买账。于是,在2020年9月11日,爱库存以邮递形式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家区、市、省、国家四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同时提交实名举报函,举报唯品会不正当竞争。 爱库存相关负责人士曾表示,遭遇某平台‘二选一’后,爱库存在2020年812月受影响商家达545家,受影响商家活动档期超7000余场,GMV(成交总额)损失超过20。26亿元。 有商家称,唯品会曾下发通知,如果不把爱库存上的商品下架,唯品会就会将你的所有商品禁销下架。商家无奈二选一,损失高达百万元以上。自称唯品会的供应商也表示,自从2020年8月开始,唯品会就明确要求商家二选一。 二选一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早在几年前就人尽皆知,电商平台为了在行业达到垄断的目的,阻止商家跨平台运营,不仅让商家苦不堪言,也让消费者的利益遭受损失。 行业竞争加剧、用户增量放缓或已成为互联网电商平台共存的隐忧。电商平台之间的竞争,其核心是对商家和用户的争夺。 在几年前,唯品会也是坚决反对二选一这种市场不正当行为的支持者。 在2015年时,京东起诉天猫,称其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商家二选一,并向天猫索赔10亿元。 2017年7月,京东和唯品会发表声明,联合抵制某平台利用市场垄断地位,要求商家独家合作,从京东和唯品会等平台退出。 2019年,天猫与京东的案件有了结果,京东获胜。同年9月,京东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请求通知唯品会、拼多多作为第三方参加诉讼。其后唯品会和拼多多向北京高院递交申请,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共同抵制天猫的二选一行为。 不到一年,曾经二选一的抵制者,现在竟成了二选一的发起者,这不得不让人唏嘘。 是否涉嫌垄断 据记者了解,2020年1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和2020年10月20日发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两部文件都提及了二选一现象。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许春明教授对观察者网表示,二选一行为是否违法需要作法律判断。只有两种情况导致违法,第一种是垄断,第二种是不正当竞争,其中垄断的认定非常严格,必须要求平台已经形成了在相关市场的支配地位,然后由于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和排除竞争,这个时候才会构成《反垄断法》定义的的垄断行为之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从反不正当竞争这个角度来说,现在还没有明文规定二选一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尽管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第12条俗称互联网条款,但实际上第12条里没有涉及到电子商务的二选一经营行为,只有规范强制删除、强制安装等行为。所以,如果要用《反不正当竞争法》,那就要适用该法第2条的规定,这是一条原则性的一般规定,要去认定市场主体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 实际上,在知识产权领域,这种独占许可、排他许可较为普遍,关键是订立排他协议的双方意思表示是否自由、充分、真实,最近公示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提到的二选一,同样是贯彻了这样的精神。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二选一这种行为虽然历史悠久、存在普遍、讨论热烈,但官方对此始终持一种高度关注但包容审慎的态度,不但法院并没有做过相关判决,市场监管部门也较少刚性执法,比较多的是对争议双方约谈调解。 按照《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目前的行政处罚上限是200万元。隆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王小兵律师对观察者网表示,这个处罚力度跟互联网企业本身通过‘二选一’这种手段所能够获得的利益来比是很小的一部分,对企业来讲成本不高,所以一些企业会有动力去这么做。 王小兵认为,二选一会阻碍市场的充分竞争,对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是一个损害,那么最终如果不对这种行为进行一些规制的话,会损害平台上的一些商家商户的利益,最终还是会由消费者为这部分损失买单。但另一方面,市场的有序竞争状态是一种微妙的平衡,也是一种公共利益,维护这种平衡要讲究方式方法。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刘维副教授分析,市场经济鼓励意思自治下的充分竞争,这时候政府不应该随便干预市场;只有当某些市场主体积累了足够的优势而有能力扼杀竞争,反过来又伤害竞争自由的时候,政府才应当适当出手。 那么,如果真的因为垄断被惩罚,企业会受到多大影响?从一组数据中可见端倪。 2020年12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19)》,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共立案调查垄断案件103件,结案46件,罚没金额3。2亿元人民币。其中: 立案调查垄断协议案件28件,作出行政处罚12件,罚没款2。77亿元; 立案调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5件,作出行政处罚4件,罚没款3387万元; 办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84件,其中立案调查24件,纠正12件; 调查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案件36件,作出行政处罚18件。 46起案件的处罚金额也只有3。2亿元,这个金额对于市值千亿的互联网巨头来说不过九牛一毛。 反垄断调查,更多的意义在于亮明态度,高悬执法利剑,形成威慑力。 日前,网上不断传闻,唯品会已聘请高盛、摩根士丹利和摩根大通筹备香港二次上市事宜。融资目标至多25亿美元,可能在2021年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进行上市。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回归港股,对唯品会而言,或许是一个新的机遇。但此番被立案调查,二次上市的计划还能否顺利进行?随着阿里巴巴、美团、唯品会陆续被查,谁又会是下一个目标? 规则面前大小平等 从2020年年底开始,反垄断调查似乎成了电商巨头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从业务门类庞杂的互联网巨头、到体量相对偏小的垂直电商,国家监管部门近期的行动,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无论是大是小,市场监管规则面前一视同仁。 市场是全球最稀缺的资源,也是发展的资源,要保护好、发挥好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就必须强化市场经济秩序治理、推动实现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而公平竞争,正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一大批网络平台迅速崛起,在创新商业模式、给市场经济注入大量新鲜血液、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同质化竞争和多领域竞争也日趋激烈,不正当竞争问题愈加凸显:线上搞广告屏蔽、流量劫持、数据杀熟、骗取点击、捆绑软件、恶意侵犯;线下逼迫平台商家二选一、削减员工应有福利,导致线上不正当竞争的影响向线下传导。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性大、隐蔽性强,正在悄然侵蚀着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底。 做大做强是每个企业的目标,也是公平竞争所提倡维护的、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所保驾护航。然而,做大之后滥用这个大、或者通过不当途径来做大,其他竞争对手就会无形被降权,甚至失去竞争的能力,整个市场就会走向一枝独秀,无法春色满园。而对于公众来说,一旦失去可选项,商品的价格就可以被操纵,最终被转嫁的成本还是要消费者来买单。 整顿不正当竞争的乱象看起来成本很高,但是如果以牺牲竞争秩序和公众福祉为代价,社会未来将付出的隐性成本更不可估量。正因为如此,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明确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强调要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同志近日在接受央媒采访时表示:不断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鲜明释放了无论线上线下都不能成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而具体治理路径则包括通过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及时纠正平台经济竞争失序的一些突出问题。 也许有人会质疑,处罚会不会更多只是象征性意义?提问疑问的人大概没意识到案例本身的导向作用:执法部门的判断和裁定对于行业的选择一向都有深远的影响,会对同类型企业起到极大的示范作用,引导企业自行对照是否合规、行事是否在合法的范围内。 而正是这样一次次的规范和调校,将让公平竞争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让各市场主体在健康有序的规则下真正把精力用到创新上、让消费者充分享受到市场发展带来的红利、让我们有更好的营商环境来酝酿培植更充沛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