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杨。 前两天刷b站,首页推送了一部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 这部纪录片的豆瓣评分很高 1994年,美国前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因涉嫌谋杀前妻和一名餐厅服务生,被警方逮捕。 案发现场有辛普森的血迹,警察还在他家后院发现了沾满鲜血的手套,加上他曾多次威胁和家暴妻子,几乎所有证据都指向辛普森。 但是,由于警方在保存现场的血液样本时没有按规章办事,本来采好的血应该趁热送到化验室,可当时负责的警察却带着辛普森的血液证据在现场附近逗留了几个小时,导致警靴和衣服上沾染血迹,在两个现场中穿梭造成了交叉沾染,使证据可信度直线下降。 在美国司法制度里,刑事案件定罪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即无可置疑,板上钉钉。根据现有证据,除了嫌疑人犯罪,这个案子没有其它合理解释。(我在小杨说法006里有专门介绍) 但辛普森案件中,很多证据模棱两可,最终法庭裁决辛普森无罪。 宣判时,已经被监禁九个月的辛普森激动地和律师团拥抱,而死者亲属则失声痛哭。 被判无罪的辛普森 据CNN统计,宣判当天,大约有1。4亿美国人收看或收听了这场世纪审判,而当时美国总人口是2。63亿,相当于一半以上的美国人都在关注这件事。 这起案件也因其巨大争议,成为美国历史上疑罪从无的经典案例。 其实,中国也有件类似的案子,被称为中国版辛普森杀妻案,曾被评为昆明中院2016年度精品案例之首,给同类型案件的审判、责任认定等提供参考和指导价值。 但它引起的争议丝毫不逊色于辛普森案。 【消失的爱人】 2013年3月10日,和平常没什么不同,当电话铃响起时,李兰(化名)正在四川老家收拾屋子,准备开始一天的生活。 她和老伴儿住在一个小院里,一辈子勤劳踏实,两个孩子也很争气,从不让他们操心。 大儿子叫胡彬(化名),在本地工作,小女儿叫胡祖英,住在昆明。 李兰接起电话,刚说了声喂,那头就哇一声哭了出来。 她问了半天,才搞清打电话的是小女儿的男朋友陈辉,他焦急地说,胡祖英不见了。 他前一天上班时,胡祖英说出去吃饭,但直到晚上也没回来。 陈辉的电话让李兰的神经瞬间紧张起来。 挂了电话,她赶忙让胡祖英的哥哥胡彬连夜赶到昆明,和陈辉一起找人。 他俩问遍了胡祖英的所有朋友,找遍了她常去的所有地方,都没有线索,最后报了警。 等警方消息的同时,胡彬还在继续找着。 4天后,他们在昆明市郊的别墅小区里发现异常。 这座小区叫红色庄园,离昆明市区有100多公里远。因为位置偏僻,买房的人很少,没什么人气儿,陈辉在这正好有一处别墅。 红色庄园外景 小区很大,别墅与别墅间离的比较远,房子周围都是杂草。 给大家张图片感受一下 胡彬和几个朋友搜寻时,发现小区附近山沟里有一堆新土,在荒草中显得十分扎眼。 发现尸体的山沟,胡彬说当时这里光秃秃的,没这么多树 此时,胡家人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胡彬找来铁锹等工具,小心翼翼地扒开土堆,看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 现场照片 为避免破坏现场,胡彬停止挖掘,报了警。 警察在新土下挖出了一具蜷曲的尸体。 死者的头部被黑色塑料袋包着,身上穿着一套粉红色睡衣,前胸处有一大片血迹,脚上没有穿鞋,双手、双脚和颈部都被胶带缠绕。 胡祖英身上的睡衣 看到眼熟的睡衣,胡彬就已经确定,死者就是自己失踪多日的妹妹胡祖英。 后来的DNA鉴定,也证实了这一点。 尸检时,法医剪开套在胡祖英头上的塑料袋,发现她的脸被一块毛巾包着,整块毛巾都被鲜血浸透。不仅如此,她的头部和胸部还有多处骨折。 法医得出结论,胡祖英死于颅脑损伤。简单来说,就是被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死的。 尸检报告 死者穿着睡衣,却没有穿鞋,极可能是在家里遇害,再被人弃尸山沟。 加上发现尸体的地方离陈辉的别墅只有300米,警方马上把他列为第一嫌疑人。 陈辉52岁,个头不低身材清瘦,有点龅牙,说一口南方普通话。 提起他,同事们都说,他工作中表现不错,为人和气,很好相处。 接受采访的陈辉 案发前,他不仅担任云南省航务管理局规划处处长,还是云南省水利建设的专家,前途一片光明。 因为业务往来,陈辉认识了小自己15岁的胡祖英。 胡祖英 他俩都离过婚,各自带着孩子生活,可能因为经历相似,两人一见如故,很快开始交往。 【扑朔迷离的真相】 胡祖英遇害前,他俩已经同居3年,正打算结婚。 提起胡祖英,陈辉笑着说,她是个很顾家的人,他俩过得很幸福。 娶到她是瞌睡遇到枕头,我很满足了。经济上我都可以满足她,我们没有任何不可调和的矛盾,我们拍了婚纱照,准备结婚了,她的儿子也改名跟我姓陈。 可胡祖英的妈妈却认定他在撒谎。 据她所知,陈辉在和胡祖英同居期间不止一次出轨,两人多次为这事争吵过。 而且陈辉的女儿正值叛逆期,和胡祖英的关系很紧张,胡祖英曾经打过她。 法医的尸检结果显示,胡祖英的死亡时间距尸检日(2012年3月13日)5天左右,距最后一餐饭(即晚饭)6小时以上。 尸检报告截图 陈辉家晚饭时间在18点左右,也就是说,胡祖英应该是在3月8日深夜到3月9日凌晨遇害。 但陈辉却一口咬定,3月9号早上胡祖英还活着。 他说3月8号晚上21点左右,他像往常一样,把胡祖英的儿子哄睡后,回房和胡祖英闲聊了两句,两人就都睡了。 第二天早上,他出门上班时,胡祖英还送到门口,叮嘱自己路上注意安全。 下午3点多,他收到胡祖英的信息,对方说晚上要和朋友吃饭,让陈辉去接儿子放学 胡祖英短信截图 当地通讯公司检测后,说胡祖英手机的信息是通过海事局的基站发出,而这个基站恰好覆盖陈辉单位。 胡祖英手机使用的基站,图中划线处 根据中国移动云南分公司的解释,海事局这个基站很特别,只能覆盖陈辉的单位,是个专用基站。 也就是说,胡祖英发短信时,可能就在陈辉的单位。 但监控录像马上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 陈辉单位的监控资料 陈辉早上7点45分骑电动车到单位,中午出了趟门,1点多回来,就再没出去过,直到下班。 可以看到,陈辉上班的这段时间里,胡祖英并没去过他单位。 时间点混乱,口供与证据矛盾,这表明陈辉在说谎。 可斯人已逝,要想弄清真相,警方只能从现有证据入手。 走访群众,调取小区和陈辉单位的监控后,陈辉的嫌疑变得越来越大。 疑点1:奇怪的停车位置 陈辉所住小区的保安说,陈辉9号中午开车回了趟家。 他把车子倒进小区,停在自家单元门前,从车里拿了什么东西上楼。 当时陈辉的车就是这样停在单元门前 因为陈辉之前从不会把车停到单元门口,所以保安多看了两眼。不过他当时有别的事,没注意到陈辉什么时候离开。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警方怀疑陈辉很可能在搬运尸体。 对此,陈辉解释,我女朋友体重63公斤,我根本没力气把她的尸体从六楼扛下来。 疑点2:两次半夜出城 死者的哥哥胡彬到昆明那天,第一时间问陈辉都去哪找了胡祖英,陈辉说了好几个地方,唯独没提他去过红色庄园的事。 但警察看监控时,却发现陈辉撒了谎,他在8号以后,不止一次去过红色庄园。 3月9号晚上22:20,陈辉开车出城,一个小时后才回来。 3月10号凌晨2:02,他再次开车出城,3点返回昆明。 高速路口监控截图 而陈辉出城下高速的地方,离发现胡祖英尸体的红色庄园只有10几公里。 警方怀疑,他当时是在转移尸体。 为了印证这个猜想,侦查员们做了个测试。 他们开车下高速,先开到陈辉别墅,再找工具,挖坑埋尸,最后原路返回,一共用了1小时24分,和陈辉往返时间很相近。 除了这些疑点,在警方看来,陈辉的杀人动机也很充分。 他和胡祖英的生活并不像陈辉说的那么幸福,甚至充满矛盾和争吵。 不仅是因为陈辉的女儿,警察还发现,他在外边早就有了别的女人。 那个女人姓谢,是陈辉通过征婚网站认识的。 谢女士说,陈辉很喜欢她,对她展开了猛烈追求。 2012年2月28日,也就是胡祖英遇害前十天左右,他俩在宾馆发生了关系。 而胡祖英死后,两人索性住到一起。 当时的笔录 据胡祖英的朋友介绍,和陈辉相识后,胡祖英就辞掉了工作,一边做些小买卖,一边憧憬着婚后的生活,可陈辉却一直推脱,不想结婚。 无奈之下,胡祖英只好威胁陈辉,如果两人分手,他必须给自己50万赔偿金,逼着陈辉写下借条,如果陈辉不答应,就去揭发他贪污。 胡祖英朋友的口供 当时陈辉一个月挣几千块,唯一值钱的就是红色庄园的那幢别墅。 但警察调查后,发现那幢别墅登记的是陈辉前妻的名,但陈辉一直在用。除了这个,警方并没有没找到他贪污腐败的证据。 陈辉的杀人动机似乎无法成立。 随后,警察在陈辉的手机和胡祖英尸体上,发现了新的疑点。 疑点3:尸体上的血毛巾 胡祖英尸体被发现时,头部被一块毛巾包着。后来法医在这块毛巾上,法医找到了陈辉的DNA。 而且,这块毛巾和陈辉家里的毛巾构成成分相同,说明毛巾很可能是陈辉家里的。 现场的血毛巾 疑点4:诡异的搜索记录 警察检查陈辉手机时发现,他曾多次用手机搜索故意杀人罪,手机定位,指纹等一般人不会去搜的词。 陈辉辩解说,搜这些是想多了解点案件侦破常识,更好的协助法医破案。 但这个答案显然说服不了警察,再加上之前的种种迹象,警方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到陈辉身上,把陈辉的家和汽车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 可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陈辉家和汽车上一点物证都没找到,不管是微小的血迹还是打斗的痕迹,通通没有。 【裹尸胶带上的指纹】 自3月20号,警方带走陈辉审讯后,陈辉一共做了14分笔录,全都否认杀人。 陈辉所做的笔录截图 这毕竟是陈辉的一面之词,想查明真相还得靠证据。 随后没多久,警方便从捆绑胡祖英腿的胶带上,提取到6枚指纹,这些指纹全都是陈辉的。 胶带上的指纹 不仅如此,其中有2枚指纹还是血潜指纹。 也就是说,这些指纹是手指先沾了血,又碰到胶带的黏面形成的。 警方认为,血潜指纹完全可以证明陈辉杀人的事实。 3月21日,陈辉被刑事拘留。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侦查流程是: 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要在24小时内讯问)逮捕(拘留后3日内可以逮捕)起诉(公安机关写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交给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2014年11月2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法庭上,陈辉大呼冤枉。 我是一个知识分子,一个大学毕业生,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我长这么大鸡都没杀过何况杀人。 他还说,警方经过多次侦查,没发现我昆明的家里有任何痕迹。如果真是我杀的,杀人那么大动静,儿女就在旁边睡着,没听见,左邻右舍也没一家听见。这是不正常的。 他们在法庭上唇枪舌战(觉得太长往下翻,有简洁版)。 为了方便阅读,我把上边提到的重要信息汇总成表格: 总结起来,就是警方既不确定作案的具体时间,又没找到作案凶器和第一现场,除了推测没什么实质性证据。 经过7个多月的审理,法院在2015年6月9号做出判决:陈辉无罪。 法院认为,这起案件缺乏证明陈辉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 现有证据仅仅能得出陈辉接触过被害人的血和曾经在胶带纸上留下指纹,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并不能形成证据链,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判陈辉无罪。 所谓的疑罪从无, 简单来说,就是现有证据没法百分百证明被告犯了罪,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判他有罪。 案件里的几个关键证据,比如手机短信,指纹等,都是间接证据,陈辉对他们都能做出合理的辩解,且警方也没法证明他的辩解造假。 这样一来,关于证据的疑问没法排除,只能按照没有犯罪处理。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以直接而非推理的方式来证明案情的证据。 比如,我们在刑侦剧里常看到的,证人出庭作证,说他亲眼看到凶手杀了人,红刀子进白刀子出,这就是直接证据。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以直接方式,而必须以推理的方式来证明案情的证据。 比如,在凶案现场发现的血迹或指纹等,都是间接证据。 中国《刑事诉讼法》中有罪判决的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至于什么是证据确实、充分,《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五条这么说 注意第三点证据和证据或事实间不存在矛盾,虽然陈辉的嫌疑很大,但是在案件中,直接证据太少,既没找到杀人现场,也没找到作案凶器,警方掌握的大多是间接证据。 这时,只能靠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这就要求对每个关键证据,都不能有其他怀疑,即证据有唯一性。而且,这些关键证据必须指向唯一的结论,即证据具有排他性。 而陈辉的案子,这两点都不满足: 他对警方提出的证据能做出合理的解释,不满足证据的唯一性;调查时没找到第一现场,没找到凶器,不能百分百确定人就是陈辉杀的,不满足证据的排他性。 就像24年前的辛普森杀妻案一样,警方虽然在现场找到了辛普森的血迹,但事后被证明血液样本被污染,不足以证明辛普森当时就在现场,辛普森在法庭上试戴了沾血的皮手套,发现太小。 警方提供的一系列证据都被辛普森的律师一一破解,最后,辛普森无罪释放。 对于陈辉无罪释放的判决,胡家人和警方完全不能接受,请求昆明检察院提出抗诉。 二审期间,检察院撤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审判决生效,陈辉无罪。 审判结束后,胡祖英的妈妈每天以泪洗面,当时胡祖英的父亲已经70多岁了,胡彬一直瞒着他,但纸终究包不住火。 一年后,胡祖英的父亲知道女儿被杀的事,终日郁郁寡欢,半年之后便去世了。 胡祖英的母亲接受《今日说法》采访 因为亲生父亲不见踪影,胡祖英的儿子只得跟着外婆回了四川老家,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变得更加困难,日常生活都靠胡彬接济。 由于从小缺乏父爱,和陈辉相处的3年,让胡祖英的儿子对陈辉产生很深的感情。 接受记者采访时,本来很腼腆的孩子听到有关陈辉的话题,语调明显变得开心起来,讲着以前陈辉照顾他的点点滴滴。 胡祖英的儿子接受采访 母亲去世三年后,他还管陈辉叫爸爸。 从嫌疑人的角度来说,疑罪从无的提出,可以有效的降低冤案发生的概率,但对受害人来说,伸张正义变得更加困难,必须找到充分的,不容置疑的证据来指证犯罪嫌疑人。 可以说疑罪从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犯罪成本,削弱了法律的威慑性。 但在我看来,疑罪从无代表着法律的不断进步。 毕竟越容易定罪犯的罪,也就越容易定无辜者的罪。 现实不像电影,自带上帝视角,只有从现有证据出发,一步步推理才能找出真凶,最终还受害者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