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给孩子买了一个面包。孩子吃到一半的时候吐出一个异物说嚼不烂。我看了一下是个类似纤维的东西。 我拍了我照录了视频。拿着剩余的面包和异物到商店去问店老板。老板看了说给联系下送货。同时也说这个是包装得什么样他们也不清楚这跟他们没关系。我说这面包是在你们店买的你们是经营者。然后他打通了送货的电话。店老板让我和送货的聊。送货的说他只是送货联系不到厂家。要不给你再换两个面包这样解决行不行。我当时犹豫了没多少钱的东西何必计较。但又想作为消费者每个人遇到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都选择退让不用法律保护自己。那后果是什么。 我跟老板说你们联系不上厂家我联系下。回到家我给面包袋子上厂家电话打电话无人接听当时有点晚了。我就想第二天上午再打。第二天上午我打了10几个依然没人接听,又在网上找厂家有没有其他电话还是没找到。我就给商店老板打电话说厂家电话打不通你们在给联系下。他还是说只能联系到送货的。那我说那我只能打12315食品安全管理局投诉了。店老板说那你打吧。我这没办法。 我打了12315电话投诉了记录我的反馈情况并告诉我一周内给反馈。 下午一个代理商给我来电话说加我微信给我转200元看这个事情这样解决你能接受吗。我说一直联系不上你们厂家。我已经打12315投诉电话了。她说那我把你电话给厂家经理可以不到时他们给你合理的解决。我说可以。 我把这事情给我媳妇说了。她说给你200就行了。我说我要用法律保护自己错了吗。 大家认怎么看。我是不是在较真我这么做是对还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