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银保监局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公告(第1号),7月15日起,对于单一机构单人不超过5万客户的本金,将开始第一批垫付,标志着河南村镇银行取款难事件,在历经八十余天后,通过各方艰苦努力,终于取得阶段性突破性进展,也使紧张关系得以及时降温。 相关通报信息显示,本次事件中,四家村镇银行线上存款无法支取,作案手段翻新,狡诈隐秘而且达到丧心病狂的地步,作为股东之一的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吕奕及其犯罪团伙,精心布局十余年,通过关联持股,交叉持股,增资扩股以及操控银行高管等方式,疯狂作案,虚构贷款,套取资金,将村镇银行当成私人取款机,大肆抽血,窟窿之大,令人触目惊心,本案共涉及客户40余万户,涉及金额397亿,着实令人叹为观止。 事发之初,尽管无法支取,但很多客户却并不着急,甚至还有众多旁观者在鼓噪,以为再不及还有存款保险最后一根稻草,作为保护存款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随着事态的不断升级,有人发现事实并非如此,这才开始慌了,并发出惊呼:我们的存款还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吗? 如今,第一批存款终于就要开始兑付,然而从公告内容看,赔付的资金的来源,也并不是存款保险基金。 公告明确指出,本次垫付工作由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代理组织实施。众所周知,省级信用社联合社背后的老板就是本省级政府,所以这笔资金就算是暂时垫付,所以它既可以是企业利润结存,也可能是地方财政注资等,总之它一定不会是央行提供的存款保险基金。这一迹象初步表明,客户存款可能没有参加存款保险。 其次,公告中的一个新名词账外业务,也再次引起多方格外猜疑,什么意思呢?大家知道,在我国的金融专业素语中,可没有账外业务一词的,只有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的说法,而按照监管和法律法规要求,存款是必须进入表内业务的,如果纳入表外,那就是重大违规,所以这一提法显得格外的诡异。 通过深入分析,这种提法可能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官方意欲与银行一般性存款划清界限,避免被认定为存款的尴尬;二是该笔资金可能确实不在银行体内,而是被新财富集团专门设立的宸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修改数据,以及屏蔽瞒报的方式转移了出去。换句话说,表面上存款数据还在,但实际上实物资金早已暗度陈仓,银行仅存一串数据而已。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本次事件中,近400亿客户资金受到存款保险条例的可能性,就会非常小。道理非常明显,如果本行不认定是存款,肯定不会参加存款保险;同样道理,如果没有纳入表内存款业务,而是摆账在账外业务或者表外业务,同样不会参加存款保险。更通俗一点来说,这笔近400亿资金,或许根本就没有缴纳保费。如果真的一语成谶,靠存款保险几乎就没有希望了。 没有存款保险,是不是客户资金保障就困难了呢?事实证明,情况也并非如此,因为不仅赔付资金来源是多元化的,而且赔付也有更多方式。比如本次事件,赔付资金来源除了追账挽损之外,还有地方国资控股企业或财政垫款等等。 当然,这一债务最终归属还是村镇银行自身,没有人为其买单,所以可以想象,随着赔付额度的加大,四家小小的村镇银行一定是不堪重负的,这就会涉及如何破局的问题。 借鉴发达国家银行业经验,以及结合我国实情,对于遭遇重大经营风险,无法继续维持正常经营的,破产或兼并重组将是必由之路。近一段时间以来,高风险村镇银行被新设合并,已经不是个例,一旦旧银行被新银行合并,资产和债务将同时平移,客户存款也就找到了新的东家,平稳着陆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