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原著知否盛明兰情感点评大赏21图文打卡挑战 如果你有情感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来找我倾诉哦 点击上面的关注,让我做你最好的倾听者 作者:花语迟 原创不易,抄袭必究 《知否》原著里,除却盛明兰贴身服侍的小桃丹橘翠微之外,盛明兰原本还有四个丫鬟,分别叫做燕草,碧丝,秦桑,绿枝,附带林噙霜送过来的若眉,暮苍斋统共八个丫鬟。 而今天我要写的人物,是碧丝。 她是与盛明兰自小一起长大的丫鬟,最终却因为邵氏给的一对镯子,便将盛明兰与团哥儿给卖了。 有一种恶,叫做懒。 殊不知,当你的懒惰成为了一种习惯,一种负累,成为了阻挡自己前行的阻力,这才是你最大的错误。 而碧丝这个人物,便将自己身上的懒化为了最大的恶,不仅害人,终还害己。 在酿就自身悲剧的路上,碧丝有三错。其一,贪图享乐,好逸恶劳 碧丝与丹橘小桃几个,都是与盛明兰从小一起长大的。 刚入盛府的时候,就连她的名字都是盛明兰给取的,她的名字,源于李白的那首《春思》: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 按理说,同小姐一起长大的丫鬟,应该是最被器重的才对。 但是,她就是得不了盛明兰的青眼。 就连身边一起长大的几个姐妹,都是看不上她的。 不为旁的,就因为这个人的懒惰。 盛明兰身边的丫鬟虽少,但属于五脏俱全类型的: 丹橘小桃翠微三人是同她一起长大的,在最危难的时候,她们几个人对盛明兰忠心耿耿,从未离弃过,做事自然也是尽职尽责的,而剩下的燕草机灵,做事也不错,秦桑温柔勤快,做事从不抱怨,绿枝更是爽利大胆,为人颇为豪爽,就连新来的若眉,都还在针线上颇有建树,得人信任的,唯独一个碧丝,日子是得过且过,总喜欢忙里偷闲的。 碧丝向来喜欢安逸清闲度日,虽然身为丫鬟,过着的,却是小姐的日子。 她贪图安逸,好逸恶劳,喜欢安逸的日子,却忘却自己的身份,喜欢懒惰,而这,还只是她的错误之一。其二,心比天高,身为下贱,忘却自己的职责,不知道体谅别人 碧丝的身份是什么?她的职责又是什么? 她是盛明兰身边的丫鬟,她的职责便是好好照顾盛明兰,而非是在她身边贪图享受。 可是,因为盛明兰是个心软活泛的主儿,对待底下的人极为宽厚,碧丝的日子过得便如个小姐一般,十指不沾阳春水,在她手底下混日子。 原著里,夏荷曾经这样与碧丝说了一段话: 夏荷继续笑着说:就没见过你这么好吃懒做的;分衣裳胭脂了,你跑头一个,有活计要做了,你躲得没影儿了;肥鹅大鸭子,绫罗绸缎,只得了您碧丝姑娘每日描半片花样子,做三两针刺绣。闲了,不是看书,就是吃吃喝喝。阿弥陀佛,我的佛哟,您是来做丫头的,还是来当小姐的?也就是夫人和几个姐姐好性儿,从来不说你。换做别家,哪容你享福?! 盛明兰嫁入侯府时,碧丝作为她是丫鬟,也跟着一起陪嫁过去了。 但进入侯府后,碧丝的惰性与懒惰堪显露,且愈加贪图在侯府的富贵享受。 她虽然懒惰,喜欢安逸,但身边的人却都是体谅她的。 只是,这种体谅,却是建立在要取代她的目的上的。 何况,碧丝的种种行为,也证明了她作为一个丫鬟的职业素养,是真的不够的。 对于碧丝这种懒洋洋的行为,大家总是心照不宣,表示日子该过的时候还得过,但该往上奋斗的时候,也是得奋斗的。 她既不想履行自己作为奴仆的职责和义务,又想着去贪图享受,却是真正应了那句心比天高,身为下贱了。 而这,是碧丝的第二错。 知道自己的身份,却还是不愿意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只想着贪图安逸,养成个好逸恶劳的性子,这能怨谁呢? 其三,毫无贡献,却始终渴望不劳而获 眼看着身边的姊妹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却只有她没有着落,碧丝开始渐渐着急了:碧丝听得急了起来,扯着夏荷的袖子道:那,那我怎么办?连绿枝也有眉目了,夫人属意外院的小陈管事,都托廖嫂子去跟陈家老俩口说了,只有我 夏荷拍拍她的手,笑着安慰道:依夫人的秉性,总之不会亏待你就是了。 不过要怎么用心给你这么个好逸恶劳的丫头挑夫婿,也是不会的;估计你将来的日子呵呵,要粗茶淡饭一些了。 碧丝素来好哄,既没胆量爬侯爷的床,也没毅力尽心办差,勤恳努力,只是听了夏荷的话又放下心来,懒懒地躺倒去翻诗集了,活脱一个小姐样儿。 她见着小桃与石头接触,心里开始泛酸,嘴上开始酸溜溜地说人家私相授受,殊不知自己面上的表情那才真叫一个五颜六色呢,何况,她自己也是吃过许多小桃分过来的果子零嘴的,如今反倒开始自己说嘴了。 碧丝生性柔顺,又贪图安逸,只想永远这么过下去,好吃好穿,不用干活,还有小丫头伺候,可眼见姊妹们一个个都有了着落,她不免心中暗暗着急。 作为丫鬟,她不想着怎么好好伺候主子,为主子着想,反而就着便利贪图享乐,只顾自己快活;作为盛明兰身边的丫鬟,盛明兰对她已经是非常宽厚了,她应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来报答,可是她还是不知足,竟然还在这之余,有脸去抱怨身边平素帮着她做事的姐妹,来挤兑人家的姻缘;如今见到自己没有着落了,反倒开始着急了,可是,要知道的是,种什么因,便是要得什么果的。 而这,是碧丝的第三错。 明知道自己的身份,知道自己的职责,却一味地选择偷奸耍滑,想着怎么去占便宜,想着怎么不劳而获,当一个废柴,如此,颇有孺子不可教也的意味。自私自利,最终自酿苦果,害人害己 碧丝遇上盛明兰这样的心善的好主人,是幸运的,可盛明兰遇上碧丝这边喜欢贪图享乐,自私自利的丫鬟,却是最大的不幸。 碧丝因为自己的自私自利,忘却自己的本职,最终酿成了愚不可及的后果。 原著里,在顾廷烨火攻澄园时,盛明兰只把孩子藏身的地方告诉了自己的身边人,叮嘱他们谁来都不准说出孩子的藏身之地,而这其中,便包括碧丝。 可后来因为邵氏给的一副镯子,碧丝便漏了嘴,将团哥儿的藏身之地告诉了邵氏。 碧丝满心慌乱,不知明兰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忽听叮咚轻响数声,眼前金光珠闪,原来明兰将那对镯子连着丝巾丢在自己跟前,耳边传来明兰冷淡的声音。我不来罚你,也不打骂你。不过,咱们的缘分算是尽了。明兰轻叹,记得你家中尚有兄嫂和老母,我这就放你家去。这镯子给你,你这些年攒的银子珠帛也统统给带走,不论买些地,或收间铺子终归,以后你好自为之吧。不要!她不要回家!自打祖父和父亲接连过世,家中一日不如一日,才将自己卖入盛家,老母软弱,兄长无能,嫂嫂又刻薄;何况家中清苦,要操劳家务,一个铜板都得计较再三,哪及在明兰身边锦衣玉食,十指不沾阳春水,悠闲度日。 碧丝是懒惰的,更是自私的。 因为她的自私,在小秦氏与盛明兰之间,她却选择了向一向糊涂的邵氏投诚占便宜,这才是最可恶的。 原本,盛明兰是已经跟她找好了人家的,只是她自己作死,非要如此,与人无尤。 不过,你却也没惹过什么麻烦。碧丝性子懒散,既不像若眉目下无尘,也没有燕草的心眼儿多,早早惦记好了前程。我原想着,待小桃绿枝出了阁,就给你找个会疼人的,家底殷实地嫁过去,叫你一生保暖,咱们一场主仆的缘分,也算善始善终了。 最终,她被盛明兰发落回家,还被顾廷烨命人打烂了嘴巴,永不叙用。 便是夏荷出嫁数十年后跟着丈夫去了南方,见到碧丝时,也是惊讶不已的: 谁知事与愿违,若干年后她嫁了个颇有才练的小管事,随后跟着夫婿到南边替顾家经管田庄,一去数年,再见碧丝时,已十年之后了。彼时的她,几不敢信这个面红高嗓,粗手大脚的鄙陋壮妇,竟是曾经那个腰纤如柳,喜滴翠色,好风雅事的闲散女孩。 不过是点小恩小惠,这个女孩儿便将自己前程尽数毁掉,可见她的愚蠢。 有时候,懒就是一种原罪。 而碧丝正是因为这个懒字开始一步步贪图安逸,最终走向了步步深渊。 于此人,我再不多做评价。 而也愿你我,能够从中得出些道理,不再于尘世中执迷。 作者:花语迟,自由撰稿人,专注女性成长与情感方面的写作,一个欢脱爱吃的女汉子。 热爱文字之美,相信有一天会成就更好的自己。 目前文笔浅薄,尚在磨砺中 注: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