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江苏发布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近日,浙江江苏两省分别发布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其中,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8645元;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521元。 江苏省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3621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3830元。 2、深圳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6月21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通知》提出,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3、湖南省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 日前,湖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4、江苏省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提升就业援助质效,近日,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财政厅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用人单位年初向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提出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内容包括拟提供的岗位数量、岗位职责、招聘要求和工资待遇等,主管部门汇总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