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2日3月31日,证监会作出2份监管文书;证监局作出8份监管文书;上交所作出10份监管文书;深交所作出14份监管文书。 证监会(局)监管动态 2022年3月22日3月31日,证监会作出1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局作出8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处罚 国海证券(000750)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海证券在为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提供服务时,出具的《核查意见》《核查报告》及《承诺函》中有关财务信息的内容存在虚假记载。国海证券尽职调查过程中未审慎关注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在产能利用率、销售收入等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况;未审慎关注胜通钢帘线所提供资料与公开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未实地查看山东胜通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未发现胜通化工已处于停产状态;未审慎关注胜通钢帘线纳税申报材料的异常情况。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保荐业务涉嫌未勤勉尽责,未完整获取和编制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未对业务发生的真实性进行有效核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监管措施 1。华胜天成(600410) 华胜天成于2014年3月披露了与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情况,并于同年4月披露双方成立合资公司销售IBM服务器。2017年9月,国际商业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终止向公司供货,公司直至2021年9月在相关诉讼公告中才对终止供货情况进行了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 2。和佳医疗(300273) 和佳医疗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4。5亿元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郝镇熙于2019年12月20日因其个人资金使用需求与吴某伟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1,200万元,并在合同中约定由和佳医疗作为该笔债务的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ST艾格(002619) ST艾格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50。32万元至7,566。88万元。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2021年归母净利润56,191。02万元至45,974。47万元。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第二次修正公告》,修正后2021年归母净利润89,243。19万元至73,017。16万元,与此前的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存在重大差异,存在业绩预告不准确情形。 4。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被广东证监局局出具警示函 在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项目中存在未充分考虑可比案例选取的恰当性、参数修正不合理、评估报告编制存在疏漏、底稿编制存在错漏等违规行为。 5。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在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涉及的股权价值评估项目中存在在建工程估值的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设备类固定资产估值过程中选取的参数考虑不周全、底稿编制存在疏漏等违规行为。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被福建证监局监管谈话 在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对外投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审计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保持合理怀疑、了解和评估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不到位、付款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外投资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外投资控制测试底稿不完善等违规行为。 7。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在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银行存款审计程序不到位、舞弊风险评估程序不到位、风险评估程序流于形式、印章保管和使用的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不到位、采购与付款循环穿行测试执行不到位、关键审计事项确定前后不一致等违规行为。 8。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未审慎评估货币资金的重大错报风险、了解内部控制流于形式、控制测试执行不到位、未对公司舞弊行为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恰当判断公司部分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货币资金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信用减值损失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资产减值损失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存货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项目经理独立性不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等违规行为。 深交所监管动态 2022年3月22日3月31日,深交所发出14份监管函,对1宗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1宗行为予以公开谴责;共发出关注函27份,12份年报问询函,2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纪律处分及监管措施 1。恒泰艾普(300157) 恒泰艾普未及时披露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有过半董事参加的会议的召开情况和董事会成员对相关事项的意见,直至2022年3月4日才披露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9日收到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公司董事会在收到相关函件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也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是否同意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并披露,直至2022年3月4日才在关注函的回复中披露上述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副董事长王莉斐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但公司在公告中未充分披露指定安排的内部审议情况,直至2022年3月4日才在关注函的回复披露有过半董事表示其事前未知悉且不同意相关指定安排的情况。 深交所于2022年3月6日向公司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前就相关事项作出进一步说明并对外披露。公司未在函件要求的回复期限内披露对关注函的回复。 2。山水比德(300844) 2022年2月11日,山水比德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公司成立数字科技总院,下设元宇宙事业部和智慧山水科技公司,并宣布公司正式被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接纳为成员。同时,公司还披露与奇妙之旅文化旅游管理(佛山)有限公司签订元宇宙综合度假旅游区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未充分提示公司在元宇宙领域资源、技术储备等方面的不足以及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 3。韶钢松山(000717) 2022年1月至2月,韶钢松山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2。10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76。公司未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3月7日和3月23日,公司才分别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诚达药业(301201) 诚达药业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关于与辉瑞公司相关业务时,未能完整、全面地介绍和反映PF07304814中间体的实际情况,未能充分提示风险。 5。阿石创(300706) 2022年1月,阿石创收到一笔246。50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3月4日才予以披露。 6。横河精密(300539) 横河精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军自公司上市以来至2021年11月8日期间,因主动减持、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被动增加等原因,与一致行动人黄秀珠、胡永纪的合计持股比例由69。18变动至61。74,累计减少比例为7。44,未停止买卖横河精密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12月14日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7。国民技术(300077) 国民技术全资子公司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2017年与部分客户的系统集成业务应收账款回款实际来源为公司预付款项,构成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影响到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数据的准确性。 8。通鼎互联(002491) 通鼎互联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提案》,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018年2月23日至2022年2月22日。公司未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也未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占比及届满后的处置安排。 9。鸿利智汇(300219) 鸿利智汇持有迪纳科技18股权。刘南杰、李永侠、刘启武作为迪纳科技原股东和业绩补偿承诺方,承诺迪纳科技20152018年度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75,000万元。公司未在2016年至2018年定期报告中披露迪纳科技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也未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迪纳科技业绩承诺履行进展,直至2021年10月8日才补充披露。 公司持有旭晟半导体19。68股权。李少飞作为旭晟半导体原股东和业绩补偿承诺方,承诺旭晟半导体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 2017年6月26日,公司拟向广州市鸿利秉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800万元,持有其60股权。2018年9月26日,公司与鸿利秉一原股东和业绩补偿承诺方吴乾签署《增资扩股补充协议》,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两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也未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专项披露上述两项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进展,直至2021年11月22日才补充披露。 10。准油股份(002207) 2021年12月30日,准油股份披露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准油天山石油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100债权,预计对公司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额为218。60万元,本次交易已于12月29日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2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前次披露未考虑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出售准油天山事项对公司2022年损益的实际影响额为3,215。6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的387。45,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前期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11。天源迪科(300047) 2022年3月23日,天源迪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9。60万元,较2020年度净利润下降69。65,下降幅度超过50,但公司未能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12。凯撒文化(002425) 2021年3月11日,凯撒文化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未及时对上述到期理财产品延期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3月23日董事会才予以补充确认并对外披露。 13。金字火腿(002515)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5,000万元额度内开展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21年9月,公司期货账户累计投入资金7,000万元,超过前述额度。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期货账户累计实际亏损5,510。53万元。2021年9月29日和9月30日,公司收到期货交易员5,510。53万元赔偿款。公司未就超额投入期货账户的保证金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披露义务,且迟至2022年1月27日才对外披露前述期货交易重大损失和收到大额赔偿的情况。 14。宜华健康(000150) 公司作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预披露公告》,又于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17日因执行司法裁定导致质押股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时间与上述减持的时间间隔不足15个交易日。 上交所监管动态 2022年3月22日3月31日,上交所发出7份监管函,对2宗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2宗行为予以公开谴责。 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32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书面警示2单、纪律处分措施2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23单。 此外,紫晶存储于3月14日披露公告称,截至2022年3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3。73亿元,相关违规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郑穆授意实施,未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紫晶存储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上交所快速启动纪律处分程序,立即发出了纪律处分意向书。 目前,上交所正按相关规则规定抓紧推进纪律处分工作,并同步加强与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和广东证监局的监管协同配合;同时,督促公司及其持续督导机构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上市公司监管 1。卓郎智能(600545) 2021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卓郎荷兰将自动络筒机、轴承和橡胶件3项产品及相关业务、资产、技术作价30,000万欧元出售给立达控股的议案。立达控股于双方协议签署后以现金方式向卓郎荷兰预支付30,000万欧元,并认购卓郎荷兰新发行的57的优先股股份。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前,交易协议尚未得到股东大会通过前,卓郎荷兰已按照双方协议向立达控股发行了优先股。 2。ST环球(600146) 2021年3月24日,ST环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收到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裁决解除前期商赢文化公司、商赢财务公司与刘少林、李芸签署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转让协议》,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同时披露,2020年1月10日,刘少林、李芸与商赢文化公司、商赢财务公司已签订《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仲裁协议书》。 2021年4月3日,公司问询函回复公告称,《仲裁协议书》实际落款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内容包括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南昌仲裁委员会,适用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根据该仲裁条款,刘少林、李芸已于2020年10月20日向南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解除转让协议。上述仲裁协议及提起相关仲裁事项,涉及前期转让出资份额的解除,仲裁裁决直接影响罗永斌对公司业绩补偿承诺的履行,相关业绩补偿的评估价值为2。23亿元,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进展事项。 3。新潮能源(600777) 新潮能源作为保证人为正和兴业的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担保事项涉及金额为613,337,534。25元,占公司2016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24,已达到以临时公告对外披露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但公司在上述事项发生后未及时披露,也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直至2018年12月18日披露涉诉公告时,公司才就上述担保事项对外披露。 cr:九析识券 转载申明: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获得杭州九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授权并注明出处为九析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