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2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1016号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监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18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刘枫先生、监事余敦成先生已于2021年4月2日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长、监事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广泛征询意见,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黄晓青女士、余春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获审议通过,新任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前,刘枫先生、余敦成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晓青女士,1974年出生,毕业于福州大学,经济学学士。2005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福州区域营销总监、副总经理、项目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福州区域营销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福州区域营销总经理、工程运营总经理。 黄晓青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21,6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余春江先生,1984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曾任北京市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北京师范大学校团委副书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才开发处副处长;2018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余春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32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101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19号公告)。 公司定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32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101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日收到监事长刘枫先生、监事余敦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枫先生、余敦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刘枫先生、余敦成先生辞职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其辞职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监事就任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刘枫先生、余敦成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枫先生、余敦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刘枫先生、余敦成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刘枫先生、余敦成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黄晓青女士、余春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黄晓青女士、余春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代码:000732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101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至2021年4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1选举黄晓青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02选举余春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议案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3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应选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2、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29层证券事务中心;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29层证券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筱锦 联系电话传真:0108958088501089576999 邮编:350001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提案1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注:请对上述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进行表决并在相应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