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2证券简称:华翔股份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张敏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王渊先生、副总经理张杰先生、副总经理郭永智先生、副总经理张宇飞先生、财务总监廖洲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议案名称: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7、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陆海星、张敏、张杰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9;股东马毅光、成毅、喻高峰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国涛、马钰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