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8月27日,刚才看到一篇回答《失业金是一生只能领取24个月,还是每次最多领取24个月的?》文章,回答者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 结果一看,回答者自己都没有搞清楚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怎么回事,竟然将失业补助金等同于失业保险金,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呀。 可以非常明确地告诉大家:一个人最多只能领取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和最长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这领取的最长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既可以是连续领取,也可以是累计领取。 无论是连续领取还是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它的封顶线都是二十四个月,不存在领取超过二十四个月的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要是可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就不会产生影响,进而也就不会对养老金的多少产生影响。 倘若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并且时间长达二十四个月,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肯定会产生影响,也就是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少了二十四个月,养老金肯定也就会随之减少。 在2019年之前,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后,那是无法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因为当时没有这个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完了失业保险金之后,还能可以领取最长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这项政策是从2020年才开始有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那是可以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也就是说,此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那是无法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也就是说,在此之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金额的。北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最长时间为6个月,最高标准每月为1408元、最低标准每月为880元。 失业人员在此期间的职工医疗保险处于断缴的状态,除非失业人员在此期间自己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否则无法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在2021年6月30日前,北京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那是不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也就是说,职工养老保险处于断缴的状态。 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北京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期间,就可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了,这是一个重要利好。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足够可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了,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最低为2043元、最高为2143元,而每月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为1072元。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一定要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于那些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达到二十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更是如此,因为他们可以领取最高档次的失业保险金和领取长达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比如说这样的北京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多达50000元的失业保险金。 下岗失业了不要怨天尤人,关键还要看自己是否努力,不要总是找出一大堆不能成为理由的理由,拿出这些理由来搪塞别人,好像自己是天底下最苦之人,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比你困难的人还大有人在,这些人都在努力拼搏着。 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用失业保险金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以保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连续性。 下岗失业人员缴纳不起社保费,可以申请社保补贴;要是不够申请社保补贴的条件,还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要是连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条件也不够,还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这两个险种的缴费金额都不高,非常适合那些生活相对困难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还可以主动找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的从业者,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这样对于减轻自己的生活负担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北京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标准为北京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 在续发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原创:周凤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