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14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住房公积金2022年新政解读发布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副科长崔洪明用一升二降三不认归纳了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要点。 贷款额度上调两项内容:一是公积金贷款额度从45万元,上调到60万元,二是购买新建全装修住宅、装配式住宅、超低能耗住宅的贷款额度上调到70万元。 下降调整三项内容:一是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从40下调到30;二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调整为6个月,三是将商转公贷款规定的在商贷时达到在本市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规定调整为:在转贷时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 住房套数的认房又认贷调整为认房不认贷。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购房,在贷款还清后出售的,及全款购房后出售的,不计入家庭购房套数,以实际持有的房屋套数为标准认定住房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