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终其一生,图的是什么? 大人物们有理想有抱负,要为全人类全世界全社会做出一番事业;小百姓想的是通过自己的劳动,成家立业,一生平安,子孙满堂,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年轻时候苦过累过,辉煌过,落魄过,年老了,不求大富大贵,但求身体健康,有个小病小痛,身边有儿女的,儿女照顾,儿女不在身边的,老伴儿照顾。 少来夫妻老来伴,不管年轻时候怎么样,到老了,走不动了,跑不远了,老两口相依为命,求个健康,活着,比啥都好。 现在和过去不同了。过去两口子,其中一个,尤其是男的去世了,女的守寡不敢再嫁,虽有儿女守着,但内心孤独;现在,即使年龄大了,另一半去世了,留下的这个人,多半会再找个伴儿一起过。 半路夫妻,各自前面都有过爱人,不管是离婚还是丧偶,都有过一长段曾经的过往;双方都有各自的孩子;基本上经济都能独立。这个年龄,图的不是对方如何有钱,而是两人投缘对脾气,能够相扶相伴,度过人生余下的老年生活。 老一辈的人,很讲究脸面,遇到不平的事,心里有委屈,但嘴上又不好意思说。再婚家庭也是如此。 尽管两人开始都很好,两家的儿女也支持他们在一起,可出于脸皮薄不好意思的考虑,许多本该讲在头里的话,硬是憋在心里,有的压根儿就没往心里放,等到麻烦来了才后悔。 你的我的都是咱的,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可是 有位王老太太跟吴老先生,双方都是丧偶状态,两人五十多岁的时候认识,觉得彼此都说得来,处得很好,就住在了一起。共同生活了十五年。 虽然没去办结婚证,但两人感情很好。 2010年,吴先生的儿子要买房,首付款是王老太太付的。房本写的吴先生儿子的名儿。吴先生和王老太太就住在这套房子里。 哪知道,天有不测风云,吴先生得了癌症,他无法忍受癌症的痛苦,选择了自杀。给王老太太留下一份遗书,让她坚强面对约她来生再见。 吴先生去世,吴先生的儿子小吴打算把这套房子卖了。年过七旬的王老太太顿时面临无处居住的情形。 王老太太把小吴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购房首付款21。4万元外加从2010年到现在的房屋升值部分的22万元。 法庭判决,小吴返还当初的21。4万元,由于老太太跟吴老先生只是同居关系,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老太太关于房屋升值部分的22万元请求,不予支持。 从这件事里,我们看到一个傻傻的王老太太和一对精明自私无情的父子。 王老太太在拿出二十多万给小吴付首付的时候,内心是把小吴当自己家人的,估计那个时候老吴小吴父子俩也是心里格外高兴,觉得王老太太真好。 以目前的医学水平,得了癌症无异于绝症,患者很痛苦,有的患者是在疼痛中去世的。 老吴得了癌症,病痛缠身想早点儿解脱,也可以理解;可是,他能给王老太太写遗书让她坚强面对跟她相约来世再见,为什么不想想,这套写着你儿子名字的房子,老太太能不能一直住下去呢? 再说小吴,近十年前买房的首付都是王老太太出的,父亲去世,不仅要卖房,赶王老太太出去,还辩称首付款是王老太太赠与的,精于算计的父子俩,合着伙儿地欺负王老太太,可怜老太太这么大年纪,遇人不淑,仅换来十天内归还的二十多万元! 同时,不太清楚法院为什么没有考虑到,2010年时候的二十多万,经过近十年的时间,通货膨胀这么严重,小吴白白用了老太太的二十多万,竟然连一分利息都没有!这对王老太太是不是不太公平? 众多网友为王老太太不平,觉得王老太太如果跟吴老先生领证就好了。 遇到精于算计的人,即使领了证,也一样吃亏。 年已79的刘老太太和她的再婚赖姓丈夫,共同生活34年,两人感情很好,相互照顾。今年年初赖老先生突然提出离婚,令刘老太太怎么都无法接受。赖老先生声称如果不离婚,死了也咽不下这口气。法院看赖老先生这么坚决,调解无效,判了离婚。刘老太太不同意离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准予离婚。当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并未做分割,法院告知,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面可另案主张。 哪知道,刘老太太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发现,他们离婚第九天,夫妻共有的位于黄金地段的一套房子,已经以6369元平米的价格卖了,该小区10月房价参考价为16829元平方米。而这时,赖老先生已经去世了。 虽然新闻里各方都有说辞,律师也说如果刘老太太能证明赖家恶意卖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宣布买卖行为无效。 不管原来关系怎么样,两人既然已经打官司,到了法庭上,就不再是贴心的夫妻,而是对立的甲方乙方了。 刘老太太也请了律师,当赖家以异乎寻常的坚决闹离婚时,刘老太太没有一点儿警觉也在情理中,毕竟她不是专业人士,可闹离婚时,刘老太太是请了律师的呀,竟然没有想到赖老先生坚决离婚的背后最终的目的? 这套房子是刘老太太跟赖先生婚后1996年通过房改政策取得的,两人当时都有房改资格,但只能选择在一方单位把工龄相加共同买房,最后双方选择在男方单位买房,当时夫妻共同房屋还没有强制登记双方名字,所以这套夫妻共有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 刘老太太有一儿一女,女儿在国外定居。儿子经常出差,没有了房子,刘老太太无处安身。飞蛾扑火的爱情,就让它待在书里吧 他人的经历,可以成为我们的镜子。不要让他人的遭遇落到我们身上。 先小人,后君子。这是我们听得最多,却很少能做得到的。 你不好意思的时候,多是将来肠子悔青了的伏笔。 长期以来,一说到房子、车子、钱财,都被某些人说为现实俗气物质,似乎他们可以不吃饭,似乎他们不食人间烟火,似乎他们比谁都高尚。实际上,这样的人分两种,一种是自己实力达不到,以视金钱如粪土我只讲感情寻求心理平衡,另一种则想方设法奔着所谓的粪土去,却在嘴上唱着高调。越是说别人现实物质俗气的人,在房子、车子、钱财方面越精于算计,越计较,他们越唱高调,越标榜自己的脱俗,越刻意营造一种道德楷模的形象,越显出他们的虚伪。 不要只求那个人对你好,掏心掏肺对那个人好的时候,也要留几分好给自己。想想,王老太太跟吴老先生好的时候,刘老太太跟赖老先生结婚时候,她们哪个能想到自己会遇到这样的事呢?她们都是舍弃一切,一心一意跟对方过,生病了陪着去看病,对方孩子要买房,慷慨地拿出自己的钱出了首付,连借条都不要,即使对方决绝地要离婚,还痴心不改试图挽回,根本没想到对方醉翁之意不在酒。 跟年轻人不同,遇到对方变心、出轨或别的情形,还可以跌倒了爬起来,拍拍土,从头再来,或从此不再相信爱情,或千万人里睁大眼睛精挑细选,或降低标准勉强迁就,一句话,人家折腾得起啊,年轻就是资本,摔多少跟头,人家不惧。 老年人遇到这样的挫折,一个跟头下去,能爬起来已经不错,有的剩下半条命,实在禁不起这种打击。 老年人的感情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证,固然能保障一部分权益,但更重要的是,务必有自己的长远打算,好时候好得跟一个人一样如何让你心动,坏时候,如何不要让自己限于被动。一大把年纪,还有飞蛾扑火的激情固然是好事,但承受扑火身亡的后果,却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勇气和能力的。 王老太太带着法院判回来的二十来万,可以租房子,也可以住养老院;刘老太太这边,法院如果能判赖家恶意买卖最好,如果不能,多数也不会判她净身出户,多少会有些赔偿,也可以租房子,自己有儿女,女儿定居国外回来次数少,儿子再经常出差,也可以多过来看看自己的老母亲。收拾收拾心情,调整好心态,多锻炼,多健身,少生病,不生病,过好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