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三级专栏(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之类)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这两个其实也基本用不着)外的明细科目。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基本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就足以核算增值税计提、缴纳了。 例1:甲公司本期销售货物,取得含税价款103万元(征收率3)。确认收入并计提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103万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万 申报、缴纳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万 贷:银行存款3万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则上述两笔分录顺序调整而已。 二、一般纳税人 (一)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也有简易计税情形(需要专门规定),其增值税核算与小规模纳税人大致一样,只是使用会计分录改为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例2:乙公司建筑企业,本期发生甲供材简易计税项目,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增值税额6万元。确认收入并计提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206万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200万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6万 申报、缴纳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6万 贷:银行存款6万 (二)一般计税 例3:丙公司本月销项税额150万元,进项税额120万元,期末结转应缴增值税30万元。结转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0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0万 申报、缴纳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0万 贷:银行存款30万 (三)预缴增值税 有些情形,涉及预缴增值税,比如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等。 例4:丁公司建筑企业(一般计税方法),本期预收工程款项109万元(含税) 借:银行存款109万 贷:预收账款109万 计算、计提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2万(109(19)2) 贷:银行存款2万 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四)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目前征管体制下,大多数企业用不到)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此科目纳入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计提、计算。 三、代扣代交增值税 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例5:戊公司接受境外公司提供服务,应付服务费用106万元(含税)。 借:劳务成本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万 贷:应付账款100万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6万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6万 贷:银行存款6万 注:境外支付款项,还会涉及代扣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等;本文主题乃是增值税,因此上述税费之相关处理不列入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