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证券简称:美锦能源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108,800。00万元人民币,各控股子公司在此预计担保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审批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二、关于担保额度的调剂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将控股子公司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于煤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8,140万元,调剂至控股子公司云浮市飞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浮飞驰),本次调剂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1。本次调剂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1年5月2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及《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二级控股子公司云浮飞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886。4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日,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云浮飞驰的母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科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及《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约定飞驰科技为云浮飞驰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6,14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质押飞驰科技持有的云浮飞驰100股权为相关业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上述保证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应的主债务合同均为云浮飞驰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为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业务而将要及或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及协议。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浮市飞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30日; 住所: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南区10号; 法定代表人:江勇; 注册资本:1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飞驰科技持股100。 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50,162。44万元,负债合计42,008。58万元,流动负债合计41,538。65万元,净资产8,153。85万元,银行借款14,45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580。77万元,利润总额1,113。06万元,净利润979。7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3月31日,资产合计49,116。97万元,负债合计41,285。81万元,流动负债合计40,815。88万元,净资产7,831。16万元,银行借款14,450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5。44万元,利润总额379。45万元,净利润322。7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云浮飞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三、担保的进展情况。 六、本次调剂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剂,本次担保额度调出方东于煤业及调入方云浮飞驰均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获得担保额度的控股子公司,云浮飞驰为飞驰科技全资子公司,云浮飞驰财务风险可控;本次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获调剂方云浮飞驰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符合调剂条件。 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是对云浮飞驰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助于满足云浮飞驰运营资金需要,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担保额度在子公司之间调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全部实现后,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9,236。6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1、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3、云浮市飞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4、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5、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