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精工钢构股票代码:600496编号:临2021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496证券简称:精工钢构公告编号:202104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514、1516分别于2021年3月20日、3月31日、4月16日、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21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张女士、黄先生 联系电话:02162968628、05643631386 传真:02162967718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