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到了,学前班儿童、中小学生走出校园可以尽情地享受假期生活,但是,安全问题一直是家长、社会最关心的问题。常有因家长监护不到位,发生中小学生爬树摔伤,爬山被蛇咬,到池塘、河边玩水不慎溺水身亡等事故,使家庭陷入悲痛欲绝之境。以下几个案例值得反思。 案例一: 小明跟随妈妈到公园散步,正巧小明妈妈遇到了刚从外地回来的朋友张某也带着刚放假的儿子来公园散步,二人久别重逢,很是亲热,无话不谈。两个孩子也很快熟悉了,玩得很尽兴,小明很快爬到了旁边一棵10米高的大树上,坐在树杈上正悠闲自得时突然掉了下来,造成小腿骨折。 案例二: 张阿姨家来了客人,张阿姨陪客人聊天,张阿姨儿子小文因一人在家里无聊,就嘟囔着要到楼下找小朋友玩,张阿姨就说:只能在楼下玩,不能去小区外面。小文高兴地答应并愉快地跑到楼下与刚放假的小朋友们玩耍在一起。有一个孩子说:我有弹弓,看谁打得准,这样,大家就竞相打弹弓。开始都往树上打树叶,到小文拿起弹弓时说:我能打到奔跑的汽车。话音刚落,弹弓里的子弹就射向大门口正在行驶的汽车,只听一个人啊的一声,结果弹弓里的子弹打在了正往院里走的行人脸上,造成鼻梁骨骨折。 案例三: 初二学生小山在家里做作业,遇到了难题就跟妈妈说:我到同学家一起做作业,遇到难题可以共同研究解决,妈妈同意了。小山来到同学小高家与小高开始共同做作业,做完作业后,小高、小山又约了两位同学来家里玩游戏。玩一段时间后,小高就跟妈妈说:我们到外边散散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小高妈妈嘱咐说:不能走远,30分钟必须回来,小高答应了。几位同学走出小区来到公园小河边捉泥鳅,小山不小心滑到深水里,很快就淹没了,小高见状就跳下去救小山,结果小高也被淹没,岸上的两位同学高声呼救,这时,跑来了两位大人跳进水里将落水的两位同学捞上岸,经过抢救,其中小山溺水身亡,小高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这样的案例很多,每年都在发生,如何避免,最主要的是家长们要吸取教训,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尽到监护责任,加强对自己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由于未成年人自我控制意识不强,当玩到尽兴时,往往擅自离开了家长监护视线,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忘记了家长、老师的叮咛和嘱咐,对危险活动全然不顾,在玩耍中不慎造成不良后果。暑假期间,孩子户外活动多,家长尽可能的陪伴自己的孩子一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教育孩子在娱乐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从小筑牢安全意识,防止悲剧发生。 法律链接: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家庭保护中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供稿:寇子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