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吉林市门诊共济方案1月起实施,医保卡划入金额执行新政策
2022年12月29日,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吉林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和待遇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22〕39号),预示着,2023年1月起,吉林市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标准将发生较大变化,而普通门诊费也将同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根据《细则》,今年开始,吉林市在职职工(包含以统账结合方式缴纳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统账结合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卡划入标准将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标准。
其中:
在职职工(含统账结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划入新标准统一为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
在职职工划入新标准其实就是个人每月缴纳的全部医保费,而之前单位缴纳的医保费中按年龄段划入到个人账户的部分将全部调整划入到医保统筹账户,不再划入个人医保卡。统账结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剩余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同样全部计入统筹账户。
吉林市缴费基数执行周期为当年4月至次年3月,按照2022年缴费基数6384。83元计算,2023年13月份吉林市在职职工和统账结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划入标准每月为76。62383。09元之间,412月份需等2023年度医保缴费基数发布后再调整。
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新标准分两步到位,2023年度按2021年吉林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3。4划入,即每月划入88。2元。2024年度按2021年吉林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划入,即每月划入72。6元。
按照《细则》,2023年1月起,将同步将普通门诊纳入报销范围。
具体来说,年度门诊起付线分为三个标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累计100元、二级累计200元、三级累计300元。
报销比例同样分为三个标准,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分别按60、55、50比例报销,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即65、60、55。
年度报销上限统一为1000元。也就是说,在起付线以上,当年最多可以报销1000元。
《细则》还对门诊慢性病(详见附件1)和特殊病(详见附件2)的报销政策也进行了优化调整,将门诊慢性疾病由原来的21种结构性调整并增加至29种,门诊特殊疾病由8种调整增加至55种,变化很大。另外,总体报销待遇要比普通门诊高不少。
其中:
在门诊看慢性病起付线为800元,并可以与普通门诊起付线合并计算,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慢性病门诊年度报销上限是按病种设置的,并且可以同时享受多病种报销上限,即每增加1个病种,可以在报销上限最高的病种基础上再增加300元上限标准,但年度累计报销上限不能超过6500元。
比如同时患糖尿病、高血压的,年度报销上限标准就是40003004300元。
在门诊看特殊病,基本上与住院报销标准差不多,具体如下:
一个自然年度内,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400元、800元、1100元。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分别为90、87、85;退休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年度报销上限为9万元,与住院报销金额合并计算。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特殊病必须在二级及以上定点综合医疗机构或专科医疗机构(不限定级别)中看门诊才能够按照上述规定报销的。
附件1:29个门诊慢性病病种及报销上限
附件2:55个门诊特殊疾病病种
1。结核2。病毒性肝炎3。艾滋病4。布鲁氏菌病5。血吸虫病6。手足口病7。囊虫病8。恶性肿瘤门诊治疗9。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0。再生障碍性贫血11。血友病12。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3。苯丙酮尿症14。肝豆状核变性15。克山病16。精神病17。帕金森病18。帕金森氏综合症19。癫痫20。脑瘫21。重症肌无力22。白内障23。风湿性关节炎24。大动脉炎25。肝硬化26。银屑病27。类风湿性关节炎28。斯蒂尔病29。系统性红斑狼疮
30。强直性脊柱炎31。肾病综合征32。透析33。动静脉人工内瘘成型术34。子宫内膜异位症35。外阴白斑36。肾移植抗排异治疗37。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38。心移植抗排异治疗39。肝移植抗排异治疗40。肺移植抗排异治疗41。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42。干细胞移植抗排异治疗43。肠移植抗排异治疗44。角膜移植抗排异治疗45。胰腺移植抗排异治疗46。冠状动脉搭桥术后状态47。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状态48。具有其他心脏瓣膜置换49。痔疮50。大骨节病51。结肠息肉52。胃息肉53。直肠息肉54。白癜风55。肾输尿管结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