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讯4月15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支持企业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藏自治区对小微企业五税两费顶格减免。 据介绍,西藏自治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额按50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五税两费按50减征政策。 该政策除明确西藏自治区‘五税两费’按50减征外,还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肖厚国说。 为确保各项退税减税政策切实落地见效惠及企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将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会同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税务局、人社厅等部门开展全区减税降费政策监督检查,深入了解掌握西藏各地市、县区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执行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同时,将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会同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细化到县区的留抵退税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及时落实留抵退税政策,研究制定保障基层财力的方案,对留抵退税规模占财力比重过高的县区,在分配专项资金时认真研究,逐个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做到补助资金与留抵退税规模相匹配,确保退税资金及时退付。(中国西藏网记者贾华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