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省政府首次提出洛阳都市圈概念,规划建设洛阳都市圈。 2019年11月,省政府提出支持洛阳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规划建设洛阳都市圈,打造引领全省发展的双引擎。 2020年3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加快洛阳副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并出台《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下放给洛阳部分省级权限,标志着洛阳副中心建设正式进入了快车道。 2020年10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洛阳都市圈发展规划(20202035年)》,强调了洛阳都市圈5城联合,积极吸收和融入,同时优化都市圈的资源,和郑州都市圈加强交流,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从洛阳都市圈概念的提出,到双引擎战略的开展和落地,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从口号到落地,不断被推上新高度,洛阳建设速度也不断加快。 这不,继此前近4000亩征地启动,此次洛阳的动作更加果敢,启动39个村超5000亩土地的征迁。与此同时,洛阳轨道交通建设加速,地铁1号线即将试运行,也让人着实看到了洛阳速度。 大手笔!洛阳征迁超5300亩土地 先来看看本次征地情况。 洛阳此次共发出4份征地通告,虽然数量不多,但无论是征地设计的村落,还是征地面积上,却都是非常可观的。据小编统计,本次洛阳共计划征地356。299公顷,合5344。485亩,涉及3个区9个乡镇(瀛洲街道办事处,原名孙旗屯乡,规划中同时出现,按1个乡镇计算)39个村落。 此前,洛阳市人民政府曾发布《关于拟征收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高新区部分)的通告》,其中提到拟征收高新区丰李镇丰李村等3个镇(街道)9个村(社区)共计59。8236公顷,合897。354亩。此次公布的4个通告中,《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通告》更为全面的通告了征地的范围及面积,其中包含了洛阳高新区部分的897。354亩。此次土地征收具体情况如下。 相关链接:3500亩!副中心洛阳建设提速!土地征收启动,涉5区12乡镇32个村! 高效率!双线共建见证洛阳速度 回顾郑州的发展,地铁的作用不置可否,特别是郑州首条地铁线路郑州地铁1号线的建设和开通,更是里程碑式的存在,它不仅便捷了主城东西向的人员流通,更带动了沿线区域的经济发展,但是房地产行业,就借势不少,但凡是地铁沿线的楼盘,价格往往比同一区域的其他同质量的楼盘高出一截。 地铁能够带动郑州的发展,自然也能带动洛阳的腾飞。自从2016年8月《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获批开始,洛阳的存在感就开始越来越强。因为地铁规划的获批,洛阳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第一个获批建设地铁的非省会城市,河南省第二个获批建设地铁的城市。除省会郑州外,这份尊贵可是河南省内独一份的。 从开工时间看,洛阳地铁1号线与洛阳地铁2号线(2017年12月开工建设)是同年开工,而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2010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整整晚了郑州地铁1号线1年半的时间。足见洛阳地铁建设的力度之大。 据最新消息,洛阳地铁1号线现已完成电客车动车信号功能、数据测试,正在陆续展开全线稳定性测试、信号系统运行图测试及各种工况下的车辆功能测试。而据7月份的官宣,洛阳目前在建的地铁1号线计划于2021年1月试运行。 车顶受电弓检查、车辆底部检查、车辆内部设施检验 洛阳地铁1号线从2017年6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至今,不过3年有余,这其中,还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而耽误了数月的施工时间,即便如此,截至2021年1月,洛阳地铁1号线的建设周期也不过3年半而已。而对比郑州地铁1号线(一期)2009年6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开通试运营,建设周期4年半。 再看地铁2号线,洛阳地铁2号线2017年12月开工建设,根据最新消息,洛阳地铁2号线计划于2022年1月试运行,建设周期4年余;反观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是2010年12月28日开工,2016年5月16日空载试运行,建设周期5年半。 可见无论是1号线还是2号线,洛阳地铁建设速度都要快于郑州,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下,速度就是效率,效率就是效益,从地铁建设速度,我们也能窥见洛阳腾飞的速度。从近年来洛阳主城区比肩郑州主城区的房价也可见一斑。 最后,小编想说,洛阳的建设力度和速度都很在线,在洛阳副中心建设的政策利好下,在河南双引擎的发展战略下,洛阳前景可期,看好洛阳!点赞洛阳! 以下为征地详细信息 洛政通〔2020〕25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五批 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0〕25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高新区集体土地96。1904公顷,其中农用地67。2255公顷(耕地59。5856公顷、园地0。6615公顷、林地3。5102公顷、其他农用地3。4682公顷)、建设用地26。7973公顷、未利用地2。167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白营社区村庄用地,西至后营社区水浇地,南至后营社区水浇地,北至白营社区村庄用地、河洛路; 地块2:东至白营社区水浇地,西至后营社区水浇地,南至郑西高铁,北至后营社区村庄用地、河洛路; 地块3:东至郑西高铁、西至已征收国有土地、南至滨河北路,北至白营社区水浇地; 地块4:东至东马沟社区村庄用地,西至西环路,南至东马沟社区建设用地用地、荒草地,北至东马沟社区建设用地; 地块5:东至李王屯村水浇地,西至已征收国有土地、李王屯村村庄用地、夏口路,南至牛屯村水浇地,北至关林大道; 地块6:东至天津路、西至渠北路、南至已征收国有土地,北至已征收国有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地块一、地块二拟作为洛阳综合保税区用地,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拟作为城市道路用地,地块六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高新区丰李镇丰李村集体土地0。034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031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9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丰李镇李王屯村集体土地3。4032公顷,其中农用地1。8972公顷(耕地1。8126公顷、其他农用地0。0846公顷)、建设用地1。0332公顷、未利用地0。4728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丰李镇牛屯村集体土地0。9316公顷,其中农用地0。9033公顷(耕地0。903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2公顷)、未利用地0。0283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辛店街道后营社区集体土地41。9804公顷,其中农用地30。7076公顷(耕地29。3329公顷、林地0。0157公顷、其他农用地1。3590公顷)、建设用地11。2728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辛店街道白营社区集体土地44。773公顷,其中农用地33。0218公顷(耕地27。5058公顷、林地3。4945公顷、其他农用地2。0215公顷)、建设用地10。4845公顷、未利用地1。2667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瀛洲街道东马沟社区集体土地4。9715公顷,其中农用地0。6615公顷(园地)、建设用地3。9624公顷、未利用地0。3476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瀛洲街道办事处后五龙沟村集体土地0。052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004公顷、未利用地0。0522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瀛洲街道办事处孙旗屯社区集体土地0。04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洛政通〔2020〕26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六批 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0〕26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洛龙区集体土地77。1207公顷,其中农用地59。3504公顷(耕地53。8788公顷、林地0。5236公顷、其他农用地4。948公顷)、建设用地17。7703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咸宁寨街、西至七号小区、南至王府路、北至康庄路; 地块2:东至玉泉街、西至咸宁寨街、南至王府路、北至康庄路; 地块3:东至诸葛大街、西至诸葛社区水浇地、南至诸葛社区村庄、北至六号小区; 地块4:东至孝文大道、西至谭翟街、南至吉庆路、北至白塔路; 地块5:东至申明社区水浇地、西至申明社区村庄、南至申明社区水浇地、北至申明路; 地块6:东至玉泉街、西至南寨社区建制镇、南至南寨社区建制镇、北至王府路; 地块7:东至上庄社区水浇地、西至上庄社区水浇地、南至上庄社区水浇地、北至上庄社区水浇地; 地块8:东至梁村社采矿用地、西至安澜街、南至梁村社区采矿用地、北至顾龙路; 地块9:东至安澜街,西至东棘街,南至道湛社区水浇地、梁村社区水浇地,北至道湛社区水浇地、梁村社区水浇地; 地块10:东至诸葛大街、西至道湛社区村庄、南至偏桥社区水浇地、北至顾龙路; 地块11:东至汉魏大道、西至司马光路、南至偏桥社区水浇地、北至偏桥社区水浇地; 地块12:东至油赵社区村庄、西至油赵社区村庄、南至玄奘路、北至玉泉东街; 地块13:东至福民巷、西至伊滨路、南至华耀城、北至华耀城; 地块14:东至韩村巷,西至伊滨路,南至刘井社区村庄、诸葛社区建制镇、道湛社区村庄,北至华耀城、诸葛社区建制镇、道湛社区村庄; 地块15:东至李西社区建制镇、提驾庄街、上庄社区村庄、上庄社区水浇地、油赵社区水浇地,西至提驾庄街、李西社区建制镇、上庄社区村庄、上庄社区水浇地,南至玄奘路,北至提驾庄街; 地块16:东至上庄社区水浇地,西至上庄社区地、上庄社区水浇地,南至光武大道,北至科技大道; 地块17:东至上庄社区村庄,西至上庄社区公路用地、下庄社区公路用地,南至上庄社区水浇地、下庄社区水浇地,北至上庄社区水浇地; 地块18:东至诸葛社区水浇地,西至孔明街,南至诸葛社区水浇地,北至福民巷; 地块19:东至汉魏大道,西至东柿园社区水浇地,南至新源路,北至开元大道; 地块20:东至东棘街、西至西棘街、南至道湛社区水浇地、北至道湛社区水浇地; 地块21:东至油赵社区水浇地、西至李村大街、南至油赵社区水浇地、北至龙顾路; 地块22:东至油赵社区水浇地、西至油赵社区水浇地、南至玄奘路、北至李村大街; 地块23:东至汉魏大道、西至兰台路、南至老府李路、北至南寨社区水浇地; 地块24:东至西棘街,西至诸葛大街,南至中信路,北至道湛社区水浇地、司马社区水浇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项目批准后用于住宅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李村镇东市园社区集体土地8。8888公顷,其中农用地7。8461公顷(耕地7。1546公顷、其他农用地0。6915公顷)、建设用地1。0427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李北社区集体土地3。384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3。2756公顷、其他农用地0。1088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李西社区集体土地0。8917公顷,其中农用地0。7014公顷(耕地0。6855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9公顷)、建设用地0。1903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南寨社区集体土地15。5518公顷,其中农用地7。8387公顷(耕地6。9177公顷、林地0。5236公顷、其他农用地0。3974公顷)、建设用地7。7131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偏桥社区集体土地0。5038公顷,全部为耕地; 拟征收李村镇上庄社区集体土地11。9884公顷,其中农用地10。6162公顷(耕地9。6847公顷、其他农用地0。9315公顷)、建设用地1。3722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申明社区集体土地0。4513公顷,其中农用地0。4148公顷(耕地0。408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6公顷)、建设用地0。0365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西李社区集体土地1。211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9534公顷、其他农用地0。2582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西柿园社区集体土地0。4518公顷,其中农用地0。3779公顷(耕地0。3628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1公顷)、建设用地0。0739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下庄社区集体土地0。0096公顷,全部为耕地; 拟征收李村镇油赵社区集体土地12。8746公顷,其中农用地12。5492公顷(耕地12。127公顷、其他农用地0。4222公顷)、建设用地0。3254公顷; 拟征收诸葛镇道湛社区集体土地8。9897公顷,其中农用地6。8171公顷(耕地6。4893公顷、其他农用地0。3278公顷)、建设用地2。1726公顷; 拟征收诸葛镇康庄社区集体土地1。7244公顷,其中农用地0。1768公顷(其他农用地0。1768公顷)、建设用地1。5476公顷; 拟征收诸葛镇梁村社区集体土地1。2964公顷,其中农用地0。8313公顷(耕地0。7883公顷、其他农用地0。043公顷)、建设用地0。4651公顷; 拟征收诸葛镇刘井社区集体土地1。5764公顷,其中农用地1。033公顷(耕地1。0008公顷、其他农用地0。0322公顷)、建设用地0。5434公顷; 拟征收诸葛镇司马社区集体土地0。2728公顷,全部为耕地; 拟征收诸葛镇诸葛社区集体土地7。0532公顷,其中农用地4。7657公顷(耕地3。2441公顷、其他农用地1。5216公顷)、建设用地2。2875公顷。 洛政通〔2020〕29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七批 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0〕29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涧西区集体土地7。1143公顷,其中农用地5。0447公顷(耕地4。8115公顷、其他农用地0。2332公顷)、建设用地2。069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东方红置业(洛阳)有限公司、洛阳锦达置业有限公司,西至武汉路、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南至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东方红置业(洛阳)有限公司,北至南村社区集体建设用地。 地块2:东至周山大道、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西至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南至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北至芳华路。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涧西区郑州路街道办事处南村社区集体土地5。1405公顷,其中农用地5。0355公顷(其中耕地4。8115公顷、其他农用地0。22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105公顷。 拟征收涧西区重庆路街道办事处谷东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1971公顷。 拟征收涧西区南昌路街道办事处王府庄社区集体土地0。648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92公顷(全部为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0。6397公顷。 拟征收涧西区天津路街道办事处符家屯社区集体建设用地1。1278公顷。 洛政通〔2020〕28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二批 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通告 洛政通〔2020〕2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之规定,省政府于2020年9月16日印发《关于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0〕611号),同意我市征收洛龙区李村镇上庄社区等2个区、5个乡(镇)、1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106。0115公顷【注:小编计算所得集体农用地实为105。9915公顷】(耕地90。7041公顷、林地2。4747公顷、园地6。0474公顷、其他农用地6。7853公顷)、建设用地62。5124公顷、未利用地7。3697公顷。以上共计175。8936公顷,作为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准的征收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面积、位置和用途 地块一:征收李村镇上庄社区集体农用地0。8861公顷(其中耕地0。87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8公顷)。四至范围:东至上庄社区水浇地、西至上庄社区水浇地、南至公路用地、北至司马光路,拟作为体育用地。 地块二:征收李村镇上庄社区集体农用地8。0641公顷(其中耕地7。339公顷、林地0。5382公顷、其他农用地0。1869公顷)、建设用地19。4091公顷。四至范围:东至上庄社区建设用地、西至上庄社区水浇地、南至龙顾路、北至司马光路,拟作为体育用地。 地块三:征收李村镇上庄社区集体农用地9。7389公顷(其中耕地8。7177公顷、林地0。0522公顷、其他农用地0。969公顷)、建设用地8。1438公顷、未利用地2。3335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光武大道、西至上庄社区建设用地、南至龙顾路、北至司马光路,拟作为体育用地。 地块四:征收洛龙区李村镇申明社区、提庄社区、诸葛镇谭翟社区集体农用地14。3948公顷(其中耕地14。0069公顷、其他农用地0。387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上庄社区水浇地、西至孝文大道、南至龙顾路、北至公路用地,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五:征收洛龙区李村镇申明社区、提庄社区集体农用地11。8331公顷(其中耕地11。2859公顷、其他农用地0。547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玉溪东街、西至玉溪西街、南至兰台路、北至王府路,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六:征收洛龙区李村镇提庄社区集体农用地17。5754公顷(其中耕地16。8288公顷、其他农用地0。7466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光武大道、西至玉溪东街、南至兰台路、北至王府路,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七:征收洛龙区李村镇提庄社区集体农用地11。6353公顷(其中耕地11。0246公顷、其他农用地0。6107公顷)。四至范围:东至玉溪东街、西至玉溪西街、南至王府路、北至康庄路,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八:征收洛龙区李村镇上庄社区集体农用地9。3636公顷(其中耕地6。498公顷、林地0。9298公顷、其他农用地1。9558公顷)、建设用地2。6723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光武大道、西至玉溪东街、南至王府路、北至康庄路,拟作为体育用地。 地块九:征收高新区辛店镇白营社区集体农用地4。531公顷(其中耕地0。386公顷、园地3。8504公顷、其他农用地0。2946公顷)、建设用地14。762公顷,后营社区集体农用地0。0144公顷(全部为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0。4522公顷,老井村集体农用地2。6466公顷(其中耕地1。2339公顷、园地0。849公顷、其他农用地0。5637公顷),莲池沟村集体农用地2。6276公顷(其中耕地2。5896公顷、其他农用地0。038公顷)、建设用地0。3603公顷,三元社区集体农用地0。4795公顷(其中耕地0。4697公顷、林地0。000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3公顷),辛店社区集体农用地0。4954公顷(其中耕地0。489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63公顷);姚沟村集体农用地0。471公顷(其中耕地0。458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已征收土地,西至白营社区园地、莲池沟村水浇地,南至河洛路、已征国有土地,北至莲池沟、姚沟、老井、三元社区水浇地,拟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十:征收高新区辛店镇辛店社区集体农用地0。1898公顷(其中耕地0。0399公顷、林地0。0864公顷、其他农用地0。0635公顷)、建设用地0。1635公顷。四至范围:东至辛店社区村庄用地、西至安康路、南至河洛路、北至辛店社区水浇地,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十一:征收高新区孙旗屯乡前五龙沟村集体农用地0。2896公顷(全部为园地)、建设用地0。1743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前五龙沟村园地、西至后五龙沟村园地、南至前五龙沟村村庄用地、北至郑卢高速用地,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十二:征收高新区孙旗屯乡东马沟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0029公顷、未利用地0。0061公顷,后五龙沟村集体农用地1。7965公顷(其中耕地0。7263公顷、园地1。0446公顷、其他农用地0。0256公顷)、建设用地0。0032公顷、未利用地0。455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后五龙沟村耕地,西至后五龙沟村园地,南至后五龙沟村园地,北至后五龙沟村、东马沟社旱地,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十三:征收高新区孙旗屯乡东马沟社区集体农用地0。0138公顷(全部为园地)、建设用地12。5806公顷。四至范围:东至东马沟社区村庄用地、西至规划武汉路、南至东马沟社区建设用地、北至孙石路,拟作为安置用地。 地块十四:征收高新区丰李镇丰李村集体农用地3。7602公顷(其中耕地3。6188公顷、其他农用地0。1414公顷)、未利用地0。3033公顷,李王屯村集体农用地5。1848公顷(其中耕地4。1216公顷、林地0。8676公顷、其他农用地0。1956公顷)、建设用地3。7882公顷、未利用地4。270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李王屯村水浇地,西至李王屯、丰李村水浇地,南至丰李村水浇地,北至已征国有土地,拟作为安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