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又有公司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补税罚款! 案例一:据抗税二稽罚〔2021〕17号文显示,杭州某公司法人代表个人账户和财务人员个人支付宝账户取得的公司收入1211601。94元(含税),属账外收入。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企业所得税,被税务局稽查! 案例二:江门市某信息咨询公司,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现金方式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元,罚款42万元。 上面2个案例,都属于藏匿收入,特殊支出在于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新兴支付方式来实现。企业频繁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为藏匿收入提供可能性,也逐渐成为税务局稽查收入的重点! 微信、支付宝收款有哪些涉税风险?如何规避?金穗管家来为您汇总一下吧! 1增值税的风险 对于付款方存在两个风险: 一是无法取得进项抵扣凭证的风险; 二是取得虚开发票的风险。 个人支付宝、微信支付不通过公户,通常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很可能存在买发票的情形,付款方很容易收到虚开的发票而给自己找来风险。 2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企业所得税的风险一个是漏记收入,另一个是成本费用调增的风险。如果企业员工以个人的微信、支付宝支付款项,当时未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后期再想补凭证程序较繁琐,若没有取得合规的凭证,则所得税面临调增的风险。 3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同时微信、支付宝发红包还要注意个税问题,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形判断是否缴纳个税,以及如何缴纳个税。 4公司管理风险 采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在公司管理方面也存在风险。 5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虽然存在税务风险,但企业只要做到规范管理,政策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就能够有效的规避风险!那么微信、支付宝收付款如何规避风险?这五点要牢记: 01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正常的进行交易。 02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部分。 03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号 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04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 05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 正确使用,不仅方便,还没风险,老板们都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