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清缴开始,不少网友已经晒出了自己的退税单。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你在2020年领取的各种资格证,可能也可以参与退税哦!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定额扣除。 一、什么是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就是指一个居民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内,把他的所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做一次清算,来算一下这个年度到底是该缴纳多少税。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 2020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PS:专项附加扣除这一项和职业资格证有关。 二、专项附加税是什么?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而继续教育中则这样规定: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定额扣除。 PS: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包含了许多证书,例如:教师资格证、注册会计师,建造师、资产评估师、消防工程师、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三、退税条件有哪些? 这些情形可以退税: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包括: 1、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w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2、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3、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四、退税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6月30日,但建议大家在3月1日5月31日期间申请退税。 收集不易,点个关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