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与霍尊于2020年9月正式分手。今年五月十三日,陈露约霍尊见面谈解决分手事宜,见面后,陈露将一张印有霍尊聊天记录得打印纸,放到霍尊面前,所要分手补偿费,让霍尊开价,还开启打款倒计时,霍尊提出给付300万元。而陈露要求必须是900万元,否则公开聊天记录。迫于威压,霍尊答应陈露的条件,签订了一份给付900万的协议。霍尊真的情愿给付900万吗?答案肯定不是,用陈露的话说,霍尊全部财产,也就有这个数。这个曾花了陈露300万的吝啬鬼,怎么可能愿意拿出全部家当补偿陈露呢?然而,聊天记录一旦曝光,意味着霍尊前程会毁掉,而且还涉及到霍尊聊天的朋友,后果极为严重。权衡利弊,霍尊最终签了协议。 由此可见,霍尊给付900万元并非自愿,属于无奈之举。陈露利用胁迫手段拿到协议,同时,陈露所要900万巨额分手费,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的要件。鉴于胁迫、所要巨额分手费的行为,陈露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 之后,霍尊委托律师与陈露协商,阐明继续履行协议存在敲诈风险,劝其先停止付款未果。于是陈露便先后曝光恋爱经过及那份聊天记录。从而引发了一系列争论。 看热闹不嫌事大,霍尊支持者干脆叫霍尊报警得了,别洗了好吗?参考吴亦凡事件,看看谁进去,。是霍尊叫别人开价的。,当然这是陈露的说法,,群聊算啥隐私说真的,最好霍尊报警告陈露,让警察好好查一下,看看群里还有谁? 提这幼稚的问题。照你这样说,揭开丑陋和阴案一面的好人都该构成犯罪哦!掩盖事实真相和丑恶嘴脸的人反而应该是平安无事的大好人。那么这个朗朗乾坤的中华文明还如何走下去。事实证明,媒体,记者都是弘扬正能量,伸张正义,揭露人们看不到的隐藏在黑幕下的罪恶的伟大职业。陈露只是实事求是地展示出了别人私底下丑恶的嘴脸。试想想,如果没有她的揭发。还有多少善良的国人被霍尊欺骗。又有多少下一个不知情的清纯少女成为第二个陈露。那样岂不是犯罪吗? 妥妥的敲诈勒索和非法网爆他人隐私,建议警方介入。要不影响实在恶劣,感情以后非法或者黑客拿到个人私密照或者私聊记录都能找到当事人要封口费啦?!那还了得!建议彻查,还网络一个纯净空间! 两项罪名均成立,因为性质恶劣,影响之大,就算当事人放弃主张权利,完全可以作为一起公诉案件处理。利用互联网违法犯罪,此风必杀。不然,何来的法律公正公平。 刚开始是同情陈露的,随着事态的发展,很不认同陈露的一些做法,不就是恋爱分手这点事吗,有必要连人家的父母朋友都一起拉出来曝光羞辱吗?现在陈露已经把我对你的同情消耗殆尽了。我现在反而同情霍尊一家,霍尊的音乐还是有人欣赏的,霍尊的父母离异那也是人家的家事,用不着拿出来当利器伤害人家吧! 在霍尊事件中,陈已然构成敲诈勒索罪和侵犯隐私罪。 如果陈露的闺蜜利用这些料向霍尊索要钱财就构成敲诈勒索。 陈露向霍尊索要赔偿是有原因的,这些黑料是因果关系的一部分。陈露该不该要求霍尊给他一个交代?无论经济上的还是精神上的。 强奸有法律管,离婚有法律管,唯独谈恋爱法律不管。 如果霍尊给陈露约定:你只是我的临时伴侣,在我找到合适人选后,请你主动离开,我给你58万。估计给900万人家也不会答应。 比较愉快的是,他们之间是谈恋爱,哪有钱的烦恼呢,唯一的烦恼就是怎么让她主动离开。玩了人家,抛弃人家,还要来一出戏扮深情男演绎被人抛弃的戏码。 霍陈恋中有没有恶意欺骗的成分?有。97年狗仔拍到他们的照片,霍尊就叫陈露双方微博取关并且删除他们之间信息。霍尊和他父亲、母亲上电视,主持人问到霍尊个人问题时,他们继续隐藏陈露的存在,假装纯男大讲招儿媳妇的条件。在中意媳妇找到之前,陈露是不能见光的老婆替代品。爱的时光隧道好长,直接把要抛弃的人引向死亡陷阱。 本来就没有诚意的恋爱,随时保持离场的姿态,却硬是办成事实婚姻,让人做了八年AA制的老婆。 陈露除了哭还能干什么。法律不管这你情我愿的事哪!多少流氓钻法律空子打着谈恋爱的幌子耍流氓。霍尊算不算一个? 但是律师还是来了。 公子主动让人开个价,被迫离职老婆开价900万,觉得高了你就地还个价嘛,偏偏公子豪气应了下来。回去越想越不对:明明法律允许我白爽,凭什么我要出血肉疼呢!于是律师上场了。要保卫公子只爽不痛的合法权益。 非常支持有人以敲诈勒索罪打官司。说不定借恋爱耍流氓这个法律漏洞就会被补上。李天一爽一下坐十年牢,你爽八年不该坐点什么吗? 再谈谈侵犯隐私。谁侵犯谁的隐私?你自己在群里自嗨的,谁强迫你说的?你在13人的群里公开不是曝光,超过13个人就成曝光了?更何况你明明在密谋伤害人家的事,受害人还不能爆了?是不是下次你裸体杀人警察还不能抓你了,万一看到你的隐私怎么办? 法律千万条,难免有漏的地方,但它的宗旨一定是逞恶,别把法律当成作恶者的同谋。 女方威胁男方要钱,以构成犯罪。 怎么说呢。 从具体的案例来说,如果陈露与霍尊之间商议900万分手费是在和平状况下,并且签署的是经济补偿协议,最重要的是签署协议时,霍尊并没有受到陈露的威胁,那么陈露是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反倒是霍尊打着分手费的名义给陈露下套,如果陈露不听话,就会让陈露进监狱,并且派出律师跟陈露谈了,这在霍尊的第二篇回应里面也承认了,虽然措辞是为了防止露露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才找律师讲解法她行为的严重性,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在干嘛,所以网络上一边倒的说霍尊茶言茶语。 没有侵犯隐私罪这个说法,只有侵犯隐私权。 陈露在网络上爆料霍尊与他人的聊天记录,确实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如果霍尊在法院进行起诉,基本上会受到法院的支持。 而侵犯他人隐私权,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如果侵犯隐私的情节较为严重,可能面临五日一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为严重则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一下拘留,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如果霍尊真的去法院起诉,那他的路人缘基本就彻底崩盘,这是一个非常没品的行为,当然这是道德层面,不是法律层面。 因为大众已经都知道,而且在霍尊的第二篇回复里面也承认了,他们确实谈到同意900万分手费,然后霍尊转脸就以此威胁陈露,并且没有给900万经济补偿。此时的陈露完全是被霍尊骗了,而且此时的陈露,确确实实处在弱势方。 而弱势方选择这种方式为自己发声,不要钱,不要脸面的为自己发声,是会被大众所理解的。 毕竟狗急了跳墙,兔子急了咬人,普通大众大多是被逼迫的那一方,比较理解弱势方的无奈以及弱势方激进行为。 重新更新 霍尊派律师跟陈露调节,并规劝陈露不要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58万可送你十年牢饭 但在霍尊最后一篇的洗白甩锅绿茶文当中,放出来的证据,也是陈露找他要钱,并且是,把银行账户截图给她,然后打钱。 语气固然不好,但这并不是威胁。 有一个疑问啊 如果陈露真的私下里面威胁霍尊,如若不给900万分手费,就要爆霍尊的黑料,无论是口头还是微信说的。能请律师出马的不会不知道录音。 掌握这么重要证据的霍尊,即使感念9年的情分,不会在法律上真的起诉陈露,会不把这么重要的证据放在公众面前为自己挽回一点名声?〔灵光一闪〕 最直接的解释就是,陈露没有敲诈勒索霍尊,反而是霍尊为了彻底甩掉陈露,用了一些下作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