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 3月26日上午10点,申聪等9名儿童被拐卖一案将在广州二审开庭。 此案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开庭地点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法院。 这便是轰动一时的梅姨拐卖案。 案件虽代名梅姨,梅姨却并未实际归案。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正义终将会到来。而梅姨终将会被缉拿归案、接受正义的审判。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本案被告人张维平通过梅姨介绍,将从广州、惠州等地拐来的男童,先后卖往广东紫金县等地,每次非法获利1万多元。当年被拐卖的9名儿童均为男童,年龄小的1岁,大的3岁,多为外地来粤务工人员的孩子。 被告人张维平参与9名儿童的拐卖,另4名被告人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参与1名儿童的拐卖。 案发11年后的2016年3月,5名被告人先后被警方抓获。 2018年12月,广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均被认定犯拐卖儿童罪。张维平、周容平被判处死刑,杨朝平、刘正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寿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法律上对于拐卖儿童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呢? 刑法对于拐卖妇女和儿童,是一并定罪的,由《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他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所谓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 若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如以给自己找老婆或者自己家里传宗接代,则不构成本罪。可能另行涉及拐骗儿童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 本案案发至今已将近18年,被拐的孩子均已成年。但案件依然没有终结,而没有终结的,还有这9个破碎家庭遭受的伤痛,而更加没有终结的是那许多未能破案的拐卖案和还在猖獗的拐卖刑事犯罪。 除了这个案件,社会上还有很多同类案件发生。他们不止在新闻里,可能就在我们附近我们身边,似乎稍有不慎,他们罪恶的黑手就伸了过来,比恐怖片还让人毛骨悚然。 案例一、2018年温州特大拐卖儿童案。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一处老房子传出不同婴儿啼哭声,由此引出一起特大跨省拐卖儿童案。经查实,被拐卖儿童均为刚出生不久的婴儿,人数多达27名,而且每名婴儿经多次转手,层层加价,不法分子从中牟利。案件涉及26名被告人,令人震惊的是,此案被告人中竟有一名女医生,她曾在温州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工作,退休后被其他医疗机构返聘,经她之手被拐卖的婴儿有4名。 医生带头拐卖?不禁让人联想到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姚策郭威错换一生的新闻,两个毫无关联的新生儿命运交错互换,也是发生于医院。他们的事故发生与医院医生到底有没有直接关系,尚无定论,但也确实让人对医院接生也产生了恐慌。 案例二:福建特大拐卖儿童案。 2014年初至2016年3月间,托某和胖子(另案处理)等人从四川省联系新生婴儿父母或者分娩的孕妇,由托某等人为新生男婴及父母、待产孕妇提供食宿、联系医疗机构,再通过苏某娥、陈某景等人介绍买主,将11名男婴以45000元至980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他人,从中收取介绍费非法牟利,犯罪地涉及四川省及福建省泉州市的安溪、永春、德化等地。而收买男婴的家庭,大部分是未能生育或者没有生男孩的家庭,传宗接代的观念影响浓厚。 拐卖儿童是犯罪,那出卖自己的婴儿怎么定性呢?买家收买儿童怎么定性呢?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并不区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否是自己的亲属,出卖自己的老婆、姐妹、婴幼儿,不影响本罪的定罪量刑。 买家收买儿童,同样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之后又出卖的,按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量刑。 这只是拐卖案中的两起。与拐卖案衔接的,还有那些让人防不胜防的拐骗术。 1、有人这样拐孩子:猜猜我是谁据孩子描述,当时,一位叔叔轻声细语地让自己猜猜他是谁,自己刚想回头,一双带着香味的手就捂住了他的耳朵。孩子想回头也扭不动了,叔叔往前走,我就跟着走了。孩子一脸茫然,还不知道经历的危险。 2、有人拐小孩:变魔术给你看据小姑娘亲口复述,昨天,门口小店的一个快五岁的小女孩和另几个小孩在小区的健身设施处玩,一男子靠近她说小妹妹,叔叔变个魔术给你看噢!小丫头开心得很,就看那个男人拿着硬币一会变到左手一会变到右手,然后,S男人又说小姑娘,和叔叔到那边去看好不好,叔叔那边有好多好玩的变魔术的东西,还能变出好多好吃的!小姑娘听了又想去又有点迟疑,S男人就拉着小姑娘的手向小区外面走 3、刘涛演过一部电视剧《下一站婚姻》,剧里刘涛带孩子乘火车,安检排队时,旁边的大婶说看她抱娃拿行李辛苦,提议帮她抱娃,结果大婶抱着娃就跑,刘涛追上去却被一男子打倒在地,并破口相骂,说刘涛想带走孩子离婚,路人都以为是家长里短。于是孩子被拉上车被人贩子带走了。 4、冒充孩子奶奶姥姥,挑准独自带小孩出门的妈妈下手,趁其不备从婴儿车或者妈妈手中抢走孩子,跑到路边接应的小车上逃走。以前就有这么个新闻,但爆出来确实是奶奶,但若真是人贩子,那也真是防不胜防。婴儿车安全扣务必扣好,年轻妈妈带娃出门,势必要多留一份心眼,或者结伴出行为宜。 人贩子的骗术一直在更新,拐卖案也层出不穷,除了社会普遍提高警觉,司法、执法的力量,也是不可或缺的。 前些天,有人大代表建议拐卖儿童罪起点刑改为十年以上,这句话饱含了多少人对于人贩子的痛恨和无奈!此外,建议从源头上建立完善、可追溯的身份识别系统,将新生儿指纹、血液采集纳入初次身份登记必备流程,提高儿童生物识别率,建立全国联网的人口资料库等。 我觉得这是个非常好的信号。 就在昨天,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全力维护校园及学生安全。公安部表示,始终高度重视寻找失踪被拐儿童,整合力量资源,利用科技手段,全力侦破拐卖儿童案件,全力寻找失踪被拐儿童。自今年1月起部署团圆行动,全力以赴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 有国家力量的持续坚持、侦查力度的进一步强化,以及科技手段的加持,相信未来将会侦破更多未结的拐卖案,让更多的不法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让更多离家的孩子终回家中。 但我更希望人心向善,少一个人犯罪,便会少一些罪恶故事。若是人性无法约束,愿严厉的法律终将让他们受到审判! (图片非用于商业目的,侵删!) 本文由律师侃爷原创,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