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二婚之所以谨慎,有顾虑,乃至婚后的矛盾多是纠结在金钱财产上。互相有戒心,都怕自己吃亏,所以二婚想要幸福真的很难。 于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少二婚夫妻在婚姻登记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前,婚后的财产作出约定,如果双方都有这样的意愿,当然不成问题。 可是婚姻中,有些投入不是以货币的形式表现的,是一种看得见却经常被忽略的,比如对家庭的操劳。 所以如果单纯以谁挣多挣少,约定财产的分配,那二婚真的无法继续。 那么二婚的男人,在婚前要进行财产公证,女方会同意跟他结婚吗? 下面两个故事说明:遇到这种情况,结婚与否,全看是不是得到了平等对待。分享人:35岁张女士,未婚,打算和二婚男人结婚。 35岁的张雪是一家公司的文员,她也谈过几场恋爱,但都是无疾而终,一直到了30多岁还是单身一人。 其实张雪倒没有着急,住在家里有父母照顾,她觉得没什么不好。但妈妈特别着急,眼瞅着邻居20几岁女孩都生孩子了。 于是妈妈发动了亲戚朋友介绍,只是和张雪岁数差不多的男士当中,条件好,还没结婚的,真是凤毛麟角。 有人给介绍一位38岁的离异男士,在事业单位工作,是一个中层领导,前途一片光明,张雪妈妈倒是开明,她让张雪好赖先见见再说。 张雪在妈妈的恳求下,也去见了男士,不料还真的挺对张雪心思。 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张雪越发觉得男人很有魅力,除了对方是二婚有一个8岁的儿子,其它方面都很优秀,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男人的儿子,由爷爷奶奶带着,平时也住在那儿,而且爷爷奶奶也说了,以后他们也会一直带着孩子,不会让孩子打扰到张雪。 张雪已经被男人迷住了,对男人很主动,两人也很快谈到了结婚。 这时男人说:要和张雪做婚前财产公证,自己婚前的房子,存款以后都是儿子的,婚后自己工资的一半儿要给父母和儿子,而且婚后不想再生孩子,希望张雪能把自己的孩子当成亲生的对待。 张雪被这样的条件惊到了,自己头婚,心里肯定是想生个孩子的。 张雪想的是,男友婚前的儿子她不会苛待,但是说房子财产都给这个儿子,这对自己很不公平,如果对方什么都没有,自己为什么要嫁给这样的人。 最不可理解的是竟然不想再生孩子,这些都是张雪不能同意的,这样的婚前公证她接受不了,这样的婚她也不想结。 对于这样的男人,即使再优秀,但因为他的自私,也不可能给张雪幸福的,所以不结婚是正确的,而且他不是找爱人,而是给儿子找一个妈,只知付出不图回报的。 我们之所以要结婚,是因为婚姻能带给我们幸福感,满足感,成就感,如果婚姻只是让自己成为别人的谁,又需要为了这个名分一直付出,却得不到应得的权利,那么为什么要结婚。 婚姻中的两人是平等的,即使有爱情,也需要得到实惠,婚姻也得互惠互利,否则很难长久。分享人:42岁李女士,离异带一个女孩,再婚对象也是二婚。 李英的丈夫几年前不幸病逝了,她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本来她没有再婚的打算,但是同学聚会的时候,班里的一个离了婚,单身的男同学对她展开了追求。 其实在学校的时候,李英对这个男同学一直有好感,或者说曾经暗恋过他,所以时隔多年,面对男同学的追求,李英动摇了不再婚的想法,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都有了再婚的打算。 不过李英虽然说对男同学很满意,但是她已不再是只谈爱情小姑娘了,对于再婚她有很大的顾虑。 李英是一家外资公司的会计,每月的工资不算低,而且老公去世后,给她们娘俩留下了一套150平方的房子。 老公是个很有规划的人,给女儿买了教育险,连女儿以后出国留学的钱都预备好了,而且还有留给她们的存款。 李英不想因为再婚,影响到自己和女儿的生活品质,也不想自己和老公的财产被别人占去,即使自己爱他也不行,因为对李英来说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女儿。 可能男同学也有相同的想法,男同学离婚后,儿子由前妻带着,他每月拿抚养费。 男同学的工资比李英高,自己也有一套住房,他考虑到,如果和李英结婚后,李英的女儿当然要跟他们一起过,他觉得自己儿子都不在身边,却要养着别人的女儿,他心里有些不平衡。 于是男同学提出要做婚前财产公证,李英当然也有此意。 两人做了比较详细的协议,从婚前财产到婚后金钱上的花费。 不过对于以后两人工资该如何支配,他们有了分歧,男同学主张双方各出一半作为共同花费,李英当然不愿意。 李英说:如果花费负担一样多,那以后家里的家务也要平分。 后来两人一致同意由男同学支付家里的日常生活费。 家务李英多负担,男同学也要做辅助。 达成共识后,李英和男同学再婚了。 婚后,他们的生活没有什么冲突,生活很和谐。 他们再婚后过得不错,一方面因为两人有感情,再者两人算是门当户对,条件相当,不存在谁必须依附谁,一定要指望对方才能生活。 最后是两人没有了后顾之忧,因为对双方各自财产做了两人都认可的分配,所以就不再存在互相算计,互相防备,生活就会变得简单,当然能相携走下去。结语: 一直以为婚前财产公证只适用于有钱人,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种做法会很伤感情。 但是婚前公证也真的会保护双方权益。 但是特别是一些二婚的夫妻,有了婚前财产公证反而有利于夫妻感情。 都说二婚各自算计,都为自家儿女打算,但是如果对各自财产做了事先规定,而且两人都认可,双方则更坦诚了,没有了芥蒂,反而婚姻更顺利。 不过还是觉得做财产公证只做固定资产的分配就好,对于两个人的工资,婚后共同取得的收入还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份,只要婚后夫妻都承担了家庭的责任。 比如女方婚后在家照顾家庭,没有出去工作,那么男人挣的钱就跟女人无关,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夫妻之间要承认对方的价值,认可对方的付出。 吃的每碗饭,享受到的家庭的温馨,这都是婚姻带来的,不能否认这些无形的价值。 所以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接受,但是必须要平等,不要想着找一个免费的保姆。 婚姻要互相都满意才行,付出当然要有回报,婚前财产公证要把无形的付出考虑进去。 怕人算计的同时也不要算计别人,特别是再婚的对象。 END 我是夏日莲儿,平凡世界的平凡人,愿以普通人的视角,和您探讨人生的酸甜苦辣,分享人生感悟,喜欢就请关注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