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与故事无关 张鑫鑫今年23岁了,已经大学毕业两年了。父母都在农村,家里还有一个弟弟,今年21岁了,刚刚大学毕业。张鑫鑫从小不受父母待见,父母的养儿防老观念很重,重男轻女,家里有好吃的,爹妈会先仅弟弟享受。同样都是上学,爹妈给弟弟带的午饭经常有肉有蛋,而张鑫鑫只能吃白米饭和淡淡的菜蔬。平时的零花钱,弟弟只要一张嘴,爹妈就按他的要求给。可是爹妈对女儿己却非常抠门,整个中小学期间,张鑫鑫几乎没有零花钱。初中毕业那年,爹妈要求张鑫鑫辍学打工,挣钱供弟弟读书。张鑫鑫以死抗争,终于迫使爹妈放弃了让女儿辍学的要求。高考那年,爹妈又一次让女儿放弃,张鑫鑫再一次抗争,并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妈妈却说:你可以去读大学,不过,家里没钱供你,你只能自己想办法。听说,大学生可以勤工俭学,你必须自己挣钱供自己念书。 爹妈在当地并不是特别贫困的家庭,爹妈的钱如果供自己和弟弟上大学问题并不大。可是爹妈只想管弟弟。用爸爸的话讲,弟弟将来要接爸爸的户口本,自己是女儿,终究要出嫁到别人家里的。爹妈认为:供女儿读大学亏本,要把所有的钱都给儿子用。 就这样,张鑫鑫大学四年里,爹妈一分钱也没给,她一直靠勤工俭学赚取学费和生活费,日子过得非常清贫。张鑫鑫感觉挺委屈的,有时会向妈妈发几句牢骚,妈妈却说:养儿就是要让儿子给父母养老,你一个女儿家,总是要去别人家里。咱们家必须什么事情都得保证你弟弟,你当姐姐的,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张鑫鑫说:让弟弟条件好一些我没有意见,但我毕竟是您和爸爸的女儿,总不能太亏我吧。 爸爸非常生气地说:从生下你到你上大学,吃的,穿的、用的,我亏你什么了?你上大学能自己挣学费也是应该的。法律上不是说孩子到了18岁,爹妈就不用抚养了吗?你上大学那年也满18岁了,我的义务尽完了,你自己愿意上大学,你不管自己谁管? 张鑫鑫说:爸,社会已经发展了,农村人的思想观念也要变化。过去讲,赡养父母是儿子的义务,可是现在的法律规定女儿同样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你们早早地就不管我了,再过一年我就大学毕业了,你说,我应该管你们还是不应该管你们? 爸爸说:我现在还不用你管,你现在还没挣钱。将来你挣钱以后要是不管我和你妈,可别怪我们无情。到那时候,我们会上法院告你的。 听了爸爸的话,张鑫鑫很是无语。好在大学期间,自己在勤工俭学方面有了很多经验,也形成了很多能力,自己供自己读完大学没有任何问题。虽然爹妈的话过于刺耳,但他们毕竟是自己的爹妈,话好话坏都得听着。 张鑫鑫大学毕业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了3500元钱,她回家后给了妈妈2000元。 妈妈拿到钱后,脸上露出了笑容。爸爸在一旁也乐了。他把抽了一半的香烟掐灭了,问道:鑫鑫,你每月工资多少钱? 张鑫鑫一惊,有些胆怯地说:3500元。 爸爸说:你自己留1500元太多了,以后每月往家里交2500元。再过两年,你弟弟也毕业了,家里要给他买房、买车、娶媳妇。哪都得用钱,这钱主要靠你出。 张鑫鑫眼泪都流下来了,上大学期间,自己每月挣的钱勉强维持学习和日常生活,如今大学毕业了,应该生活能好一些,可是爹妈让自己每月交2500元,自己只剩下1000元,怎么生活呢? 张鑫鑫不敢违抗父母的命令,她只好委屈地答应了。没有办法,张鑫鑫又找了一份兼职家教工作,每月能挣一、两千元钱,让自己不那么窘迫。不过,张鑫鑫害怕父母知道自己兼职挣钱,还会给自己加码,兼职的事情没敢告诉父母。 两年后,弟弟大学毕业了,他参加公务员考试被县财政局录取后分配到镇财政所工作。弟弟参加工作不久,爹妈就张罗着给儿子找对象。经人介绍,儿子与一个小学老师谈成对象了。于是,爹妈就开始给儿子张罗买房子,考虑将来儿子和儿媳肯定要去县城工作,爹妈就在城里定了一户住宅,首付款要45万元。 爹妈把女儿找回家,爸爸说:鑫鑫,你弟弟的对象定妥了,我们俩给他看好了一户房子,在县政府旁边那栋新开发的楼。首付45万元,你必须拿15元。 张鑫鑫说:我上哪弄那么多钱啊?家里存款差不多有100万了,买房子首付45万元,也用不着我拿钱啊。 妈妈说:还得给你弟弟买车呢,怎么也得20多万元吧。还得给女孩家彩礼,也得20万元。操办婚事,20万也不够用是不是?这钱你必须出,你要是不出这个钱我们就不认你了。 张鑫鑫欲哭无泪,东拼西凑借了2万元给了妈妈,说:妈,这两万元钱还是我借的。我是你们的女儿,应该赡养你们。但你们现在提出的要求与女儿赡养父母无关。所以,我只能将借的2万元钱给你们。以后,我每月给你们二老每人750元。再多的钱我不会给的。 爸爸急了,说:你是我的女儿,赡养父母是你的义务,你如果不给我们赡养费,我们就去法院告你。 张鑫鑫的心冷透了。她沉默了很长时间,站起身,说道:爸爸,你不是想去法院告我吗,我现在明确答复你:你去告吧,你说我不给你和妈养老,我认了。我就是不按你的要求给你们养老,你爱哪告就哪告,我擎着! 两个月后,张鑫鑫真的接到了法院的传票,父母把她告了。开庭那天,张鑫鑫向法庭说明了情况后,说:法官大人,您如果认为我父母向我要的钱数应该是我的赡养义务,那你们就判决吧。我会履行法院判决的。 法官经过合议后,判决道: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履行赡养义务,要求被告每月给赡养费3000元。本院经审理后查明,二原告与被告是父母与女儿关系,被告负有对原告的赡养义务。东城县人均消费性支出每年5200元,二原告每年的消费性支出总额为10400元。二原告有两个子女,每人每年应承担的原告消费性支出5200元。但二原告有正常的劳动能力,经法院委托评估后,确定每年劳动收入为15000元,已经满足原告所在地的人均生活水平。故此,二原告起诉没有事实和依据,应该驳回其诉讼请求。 爹妈收到判决书后,又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张鑫鑫爹妈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法院宣判的时候,张鑫鑫哭泣着说:爸爸、妈妈,我是你们的女儿,法院的判决并不是我起诉你们的结果,而是你们起诉女儿的结果。虽然法院这样判决了,我以后每月还会按我说的1500元给你们钱。你们用这些养老费是否给儿子娶媳妇我不管。不过,一旦将来我弟弟不管你们,我也不会再加钱的。因为,我知道我应该尽孝,但绝对不能被你们当挣钱的工具,以满足你们的封建思想要求。 旁听的人们立刻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法官笑了,没有制止人们鼓掌。因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张鑫鑫面对法院的判决,表现出一个女儿应有的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