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i)苟(gu)得也;死亦我所恶(w),所恶(w)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患者何不为(w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患而有不为(w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n)食(sh),一豆羹(gng),得之则生,弗(f)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i)宫室之美,妻妾(qi)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我欤(y)?乡(xing)为(wi)身死而不受,今为(wi)宫室之美为(w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之奉为(w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i)所识穷乏(f)者得(d)我而为(w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i)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饥饿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是为了宫室华美,为了妻妾侍奉,为了所认识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话,)这就是所说丧失了人本来思想,即羞恶之心。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君子所必须遵循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熊掌也是我想得到,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义也是我所珍爱,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事;死亡是我厌恶,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手段(指不正当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办法(指不正当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施舍。连无人认识路人和贫困低贱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人在穷困危急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华丽、妻妾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住房也好,妻妾侍奉也好,朋友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精神一脉相承。 从文学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人与贪利忘义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