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11日,在陕北公学大操场上,一场审判大会召开了,中共中央总负责人张闻天、抗大政治部主任莫文骅、副主任胡耀邦、陕甘宁边区保卫处处长黄左超等都在场。 此次审判大会由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担任刑庭审判长,高等法院检察官徐世奎任公诉人。 到底是什么事让这么多重要人物亲临现场? 事情要从6天前说起,那天晚上,随着两声枪响,陕北公学一名16岁的女学员刘茜被害,而凶手竟然是抗大三期第六队队长黄克功。 黄克功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黄克功逼婚刘茜未遂。 黄克功,出生于1911年,江西南康人,1927年参加革命,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入党。 他曾经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长征,历任红军班长、排长、团政委等,在娄山关战役中立过大功。 他与刘茜相识与抗大第十五队,当时两个人有过短期接触,后经常书信往来,确定了恋爱关系。 1937年9月,刘茜随队转入陕北公学,黄克功被调回抗大任第六队队长,两人接触减少。 黄克功见刘茜与其他男学员接触多,觉得她移情别恋,就去信求婚,但刘茜拒绝了。 刘茜 10月5日,刘茜一夜未归,校方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四处寻找,最后在延河岸边的一块大石头旁找到了刘茜的尸体。 经过调查,发现出事当天黄克功曾经前往找刘茜谈话,而黄克功的警卫员也举报称,在给黄克功擦枪的时候发现他的手枪有刚发射未久的痕迹,而他的衣服上也沾上了鲜血。 在审判大会上,黄克功从容地、毫不避讳地向法庭交代了他的犯罪经过,他并未辩解,只是说刘茜破坏婚约是侮辱革命军人。 当审判长问他都在哪些战斗中受过伤,挂过彩时,他敞开衬衣,指着从臂膀到腿部一块接一块的伤疤,历数了许多战斗的名称。 审判长问他还有什么要求时,他要求给他一挺机关枪,由执法队督阵,死在向敌人的冲杀中。 这悲壮地场面让现场很多红军老干部痛哭流涕。短暂休庭后,审判长雷经天宣读了判决书:刘茜今年才十六岁,根据特区的婚姻法令,未达结婚年龄;黄克功是革命干部,要求与未达婚龄的幼女结婚,已属违法,更因逼婚不遂以致实行枪杀泄愤,这完全是兽性不如的行为,罪无可逭。 黄克功听到判决后,没有反抗,只是向凤凰山麓毛主席住的窑洞方向望了一眼,然后向刑场走去。 在黄克功走到会场边时,只见一匹快马飞奔而来,原来是毛主席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他径直走向了雷经天,递给了他一封信。 原来这是毛主席在10月10日晚答复雷经天的信,并要求要当着黄克功的面宣读。当黄克功知道毛主席有信要向他宣读时,他脸上露出了希望。 毛主席亲笔信 信上写到: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 听完信以后黄克功才恍然大悟,他看了看蓝天和白云。 这就是黄克功事件的始末,后来,毛主席还在抗大特意作了一场革命与恋爱的讲演,提出革命青年在恋爱时应遵循三个原则:革命的原则、不妨碍工作和学习的原则、自愿的原则。 毛主席还提出,要严肃对待恋爱、婚姻、家庭问题,培养无产阶级的革命理想和情操,不可居功自傲、贪图享乐、欺压群众。